中小学平安教育常识学习资料 第一局部:交通平安常识 (一)、道路交通平安常识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平安的原那么下通行。行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局部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