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CS13.030.01Z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83-2001代替GWPB5-2000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2001-11-12发布2002-01-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18483-2001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2000年2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WPB5一2000)
2、,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PB5一2000。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1.2适用范围1.2.1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成区。1,2.2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参照本标准执行。1.2.3本标准不适用于居民家庭油烟排放。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
3、准的条文:GB3095一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6157一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4554一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浓度标准值均为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数值。3.2油烟指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统称为油烟。3.3城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关于城市的定义相同,即: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3.4饮食业单位处于同一建筑物内,隶属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烟灶头,计为一个饮食业单位。3.5无组织排放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3.6油烟去除效率指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后,被去除的油烟与净化之前的油烟的质量的百分比。P=SmQm二aXQux100%C前XQ前式中:P一油烟去除效率,%;c薰一处理设施前的油烟浓度,mg/m3;Q输一处理设施前的排风量,m3/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