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85.4-2007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37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CB5085.1-2007)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CB5085.5-2007)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