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标准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方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标准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
2、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23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涉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 记录, 记录)。进程报告:写出事件的开展与变化
3、,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开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落实控制措施情况;资源使用情况。结案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评价措施效果;事件处置本钱效益分析;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稳固疫情报告网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爆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
4、检索,正确处理爆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爆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爆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开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23)25号)
5、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爆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爆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
6、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响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4.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分析。于2023年3月前完成2023年辖区内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 内容总结(1)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2)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3)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4)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