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完善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党员意识,促使党员履行权利义务,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为准那么,以党的作风建设为重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党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整改,使党员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十八大
2、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讲大局、讲团结,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及社会稳定的情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基层和工作第一线,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情况;是否按期缴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等情况。 各基层党组织要针对不同职业、不同类型党员的特点,提出不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农村要以争做效劳群众贴心人、美丽乡村建设带头人及开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为目标,着重围绕党员在“三培两带两效劳、“设岗定责等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开展评议。机关事业单
3、位要围绕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效劳意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参与“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活动、创立“党员先锋岗为民效劳承诺等活动进行评议。 三、评议格次及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好、一般、差三个层次。对个别问题较为复杂一时难以定格的党员,可暂不定格,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复议定格。评为差的限期改正的党员,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按程序进行复评复议。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特点和要求,自觉履行好党员义务的,评为合格党员。 一般、差限期改正、不合格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标准,参照省民主评议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细那么(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
4、议党员工作在基层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党员人数较多,设有党小组的支部,可在党小组会上评议。但形成组织定格意见和处置决议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有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有效。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发动 各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民主评议工作有关规定,掌握评议工作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等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打牢思想根底。在学习教育的同时,要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 (二)民主评议 1、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
5、谈心交心活动,通过谈心,到达交流思想、增进共识、增强团结的目的。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由党员先自查自评,再开展相互批评。 3、测评确定格次。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1),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和党员的平时表现,确定出每一位党员的格次。对于党员得到“差票到达30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可定为不合格党员。年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察处分的,定为不合格党员,不作限改处置。对年老体弱和因病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加集中评议,但支部应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评议结果要在党务公开
6、栏公布。 (三)组织处置 对不合格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要作出限改或劝退、除名的决议,写出有关材料,填写有关表格,报基层党委进行审查,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再召开党委会形成正式决定,然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组织处置结果。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预备党员要参加评议,但不定格次,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改处理。 (四)总结提高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党组织对表现突出、评价好的党员要大力宣传和表扬;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组织的和个人的整改措施。要逐级形成工作总结、汇总表格并上报。民主评议中形成
7、的有关材料,归入本单位党组织工作档案。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归入本人党员档案。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在评议前,应对软弱松散的基层党支部进行整顿,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单位,要派出得力干部指导、帮助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要严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过场,对放松标准应处置未处置的,要进行重新评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2.把握政策。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遵循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公开平等、惩教结合的原那么,划清界限,做到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处置恰当、程序标准、手续完备、党员思想稳定。要认真做好根本合格党员、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帮教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劝退、除名的党员,也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置决定。 内容总结(1)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1),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和党员的平时表现,确定出每一位党员的格次(2)预备党员要参加评议,但不定格次,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改处理(3)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归入本人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