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一、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1、城市低保标准为245元。 2、农村低保标准为12023元。 3、本次提标后城乡低保只设一个标准,不设常补、非常补对象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到达18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到达75元。要严格按照家庭收入确定补助水平,坚持分类施保,不搞普调,更不能平均发放,调整后的补助水平必须按照“三公开和“三榜公布的要求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更新救助数据库中救助对象的信息。 4、严格坚持分类施保。从2023年起不再将城乡低保对象分为常补对象和非常补对象,而是根据对象家庭结构、成员身体状况、致贫原因、收支比照状况等实际情况,细化城乡低保对象分类。即将城
2、乡低保对象统一分为a、b、c三类,a类对象是指“三无对象,原那么上实行全额补助,人均月补助200-245元;b类对象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为老、弱、病、残等靠自身努力难以改变贫困状况的家庭,原那么上按照略低于保障标准实行差额发放,人均月补助水平150-190元;c类对象是指家庭主要成员在劳动事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生活遇到暂时困难造成短期内收不低支的家庭,一般按照低于平均补助水平实行分档救助,人均月补助140元以下。 5、提高标准化管理和创新低保评审评议制度。各地要以此次提标提补工作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标准化管理水平。一是要优化低保申办程序。坚持方便群众的原那么,困难群众申请低保
3、既可到村(居)委会申报,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申报。乡镇审核要对申请对象进行逐户上门核查,充分发挥乡镇驻村(居)干部的作用,县级民政部审批时,要上门抽查申请对象家庭情况,确保低保对象确定合理准确。二是要加强动态管理。要结合此次提标提补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普查,严格按照家庭收入确定低保对象,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凡发现“关系保、人情保、骗保的一律取消。三是创新城乡低保评审评议制度。针对救助家庭收入核定难,在确定城乡低保对象时,由本村(居)的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县、乡、村、组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低保评审团,由评审团召开会议对申请对象家庭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要坚持、完
4、善“三榜公示制度,确保每榜公示的时间都在一周以上,公示内容要清楚完整,公示地点不仅要在村(居)委会,还要延伸到村落(社区)等集中活动场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进一步落实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根据市民政局2023年工作部署和九民字20222322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1、提高住院救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费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局部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2023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职工)根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剩余个人承担局部全额救助;超过202300元的费用:城
5、乡低保a类对象按自付医药费的50%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住院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0元;b类以下对象按自付医疗费的40%救助,每人每年累计享受住院救助金额不超过20220元。 2、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和新增四类对象以及成乡“低保边缘户患十二种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堵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外伤重要脏器破裂、颅脑损伤、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红斑狼疮、脑性瘫痪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费用,个人自付局部按60%予以救助,全年个人累计不超过30000元。 3、进一步扩大定点医院同步结算医疗救助业
6、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工作是落实“民生工程要求、维护困难群众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在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开展同步结算的根底上,逐步扩大与县城其它医院及重点乡镇卫生院的同步结算业务,更好地效劳群众。各地要积极做好医疗救助政策宣传,让困难群众充分了解救助政策、同步结算流程、医疗救助建立档案要求和医疗救助新标准,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敬老院管理 要切实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建设,努力创立星级敬老院群;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生活配套设施,全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要依托农村敬老院基地,积极拓宽社会化养老,在有条件的农村敬老院探索开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效劳,要积极开展星级敬老院创立、评审、验收活动。 各地要切实方案安排好2023年各项社会救助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抓好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农村敬老院管理等社会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惠及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真正让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成为人民满意工程。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