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省烟花爆竹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经营单位根底平安条件,标准经营秩序,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平安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催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平安主体责任,标准经营行为,强化平安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安意识和平安素质;严肃查处 无证非法经营、擅自设立储存场所、销售劣质和超药量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平安、公平、诚信、标准有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烟花爆竹经营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县安监局和安监站抽调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县安监局危险化学
2、品监管股,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13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根本数据,建立台帐。 培训换证阶段(2023年11月21日一12月10日)。组织全县批发零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平安知识培训;由经营单位申请,经安监局审核符合平安条件的,换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11日一一2023年2月13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集中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
3、位进行检查,查处无证、证照转让、一证多点销售非法产品等,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1.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管,催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查出问题和平安隐患进行整改。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认真排查和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经营平安根底条件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无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租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场所作烟花爆竹临时储存仓库的; 2仓库选址不合理,外部四邻平安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3.仓库建筑结构、内部距离、平安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构成重大平安隐患的; 4.经营单发含药
4、量超过40克的烟花类(礼花弹类件)a级产品和黑火药、引火线的; 5.经营摩擦类等高敏感度产品未设立专用仓库的; 6.不具备配送效劳能力,运输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 (二)经营平安管理 1.未建立经营平安责任制。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或不落实的; 2.未建立产品质量验收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或流于形式的;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未取得平安资格证或资格过期的,仓库保管员、守护人员、搬运工、押运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或资格过期的; 4.仓储场所平安标志不符合要求的; 5.库房内货物码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6.仓库内混存混放,超量、超危险等级存放的; 7.向零售单位批发或零售
5、单位出售需由专业人员燃放产品的: 8.库房及库内外平安设施损失未及时修复到位的; 9.平安隐患不及时整改排除的;城镇烟花爆竹零售店未经规划,造成店与店平安距离缺乏,形成连片经营和马路市场的。 (三)产品平安质量 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国家标准禁止使用的药物配方产品的;采购和销售“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和销售无“产品平安质量合格证标志产品的。 (四)违法违规行为 1.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的; 2.烟花爆竹批发、零件单位擅自设立储存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的; 4.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重新整理包装等操作作业的 5.违反国家劳动用工规定,雇用不适宜在烟花爆竹企业
6、经营储存场所的人员从事装卸等作业的: 6.未按规定和要求办理烟花爆竹产品准购和准运相关手续的; 7.新、扩、改建烟花爆竹工程工程未经过“三同时,擅自开工建设施工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平安,通过近几年的标准管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直接影响烟花爆竹的经营平安。因此各乡镇安监站、 县安监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经营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认真落实经营平安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平安隐患。 (二)严格执法,依法惩治违法
7、违规行为 乡(镇)安监站XX县区安监局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加 大对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姻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和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发委(2023)32号)等法规文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擅自设仓储场所、销售火药、烟火药和引火线,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超量超品种经营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经营行为不标准且屡犯不改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撤消许可证。 (三)强化平安经营根底,积极推进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平安质量标准化是强化企业平安管理,预防事故的根底性工作,要积极组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要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环节、各岗位的平安、质量责任制,标准各项经营活动和行为,不断提高平安管理水平。 内容总结(1)全省烟花爆竹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经营单位根底平安条件,标准经营秩序,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平安专项整治工作(2)6.不具备配送效劳能力,运输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3)3.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未取得平安资格证或资格过期的,仓库保管员、守护人员、搬运工、押运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或资格过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