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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527293 上传时间:2023-04-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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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农办等11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发20233号、晋农组办发202310号、运农工办发20233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准确把握清理范围和工作步骤,严格依法分类处置,做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2022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我县合作社开展迅速,在组织带动小农户开展生产、衔接产销、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现代农业开展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

2、同时,也出现了合作社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有不少合作社有其名无其实,沦为“空壳社,给合作社整体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和重视培育合作社开展、促进合作社标准提升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合作社依法健康开展、夯实乡村产业开展的组织根底的现实需要,是营造推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良好环境的客观要求。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统筹谋划,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解决清理整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专项清理工作责任主体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涉及15个部门和单位,分别是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

3、管理局、县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税务局、县银监办、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农经管理中心、县畜牧中心、县农机中心、县果业中心。 三、准确把握清理范围和工作步骤 (一)清理范围 1.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对各业务领域的合作社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在抽查抽检中发现异常情形、群众反映和举报存在其他问题的合作社,查核具体情况。 2.主要问题。清理整顿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六类。(1)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2)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3)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4)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工程扶持资金;(5)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

4、6)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2023年46月10日前各成员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县农民合作社根本情况表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抽检存在异常情形的合作社名单于4月20日前提供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合作社注销方法相关资料。 县税务局负责整理提供合作社税务登记情况,于4月20日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局对合作社开展情况和群众举报的合作社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摸底排查。 县财政局、县开展和改革局对各业务领域梳理汇总的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工程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5、查处。 县银监办对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的合作社负责查处工作。 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农经中心、县畜牧中心、县农机中心、县果业中心等负责开展涉及各业务领域或领办创办的合作社清理整顿工作。在全面清理整顿过程中对自愿注销的合作社做好登记工作。 2.精准甄别。通过现场查看合作社经营场所、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账目等,结合实地问询合作社交易相对人、成员、村两委等,对合作社经营状况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作出准确判断。对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的合作社,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顿提供依据。 3.分类处置。 2023年710月底,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

6、问题的合作社区分类型,依法依规进行清理。 (1)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 (2)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可采用简易注销方式办理注销; (3)对有生产经营活动、运行管理不标准的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对照法律法规,完善管理制度,标准办社; (4)对开展遇到困难的合作社,及时跟踪帮扶; (5)对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特征,但符合其他市场主体设立条件的,可引导其自愿设立、依法登记,并从政策咨询、经营方式等方面做好指导效劳; (6)涉嫌骗取套取涉农资

7、金补助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工程的,移交财政部门依法查处或由开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7)发现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门会同银保监部门等负责查处工作。 4.长效机制。以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强化合作社标准开展长效措施,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公示等手段,开展合作社运行情况动态监测。加强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合作社设立辅导和跟踪指导效劳。加强合作社登记管理,依法标准登记注册,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登记程序,畅通合作社退出渠道。 四、专项清理材料

8、报送 1、摸底排查情况报送。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告报县清理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农民合作社总体开展情况、清理工作组织发动情况、摸底排查情况,并附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摸底排查情况表(附件1)。 2、分类处置情况报送。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分类处置情况报告报送县清理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情况,对重点领域清理整顿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情况、开展问题查处和分类处置及典型案例情况等,并附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分类处置情况表(附件2)。 3、全面总结情况报送。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认真总结各业务领域清理整顿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清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并附

9、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统计表(附件3)。 五、切实加强协同配合 (一)统筹推进。县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杨铁宁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姚三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程建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开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银监办、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农经管理中心、县果业开展中心、县农机中心、县畜牧中心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整顿、监督检查、催促落实和总结成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农经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经管理中心主任魏国艳兼任。 (二)部门协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加

10、强专项工作指导和催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 各部门要强化协作,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切实把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分类处置情况统计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统计表 XX县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3年4月8日 内容总结(1)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农办等11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发20233号、晋农组办发202310号、运农工办发20233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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