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农贸市场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治理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脏乱臭差现象,有力促进我县“五创联动工作,依据县政府统一支配,确定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秩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支配 4月-5月底 二、专项整治目标 (一)市场环境卫生根本好转。农贸市场内“脏、乱、差、臭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根本消退,市场环境卫生显著改善。 (二)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市场外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根本消退,经营者乱丢乱倒现象有效遏制,经营者及周边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大幅提升。 (三)市场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落实工商、执法、环保、住建、交通等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
2、制度。 三、专项整治措施 (一)明确整治重点。各职能部门要深化农贸市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需要整治内容,切合实际地制定整治方案。 (二)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扬发动,以市场主管部门和市场业主为主,实行印发传单、悬挂横幅,上摊口头讲解等多种方式进行宣扬发动,宣扬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见,赢得他们的理解、支持,主动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去;各责任单位依据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协作,集中力量实施全面整治。 (三)实行部门联动。组织公安、交警、工商、住建、执法、环保等部门开展协同作战,举办1-3次突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四)签订责任状。县政府与各市场主管部门、市场主管部门与市场开办者、市场开办者
3、与经营户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状。 (五)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的根底上,出台县农贸市场管理方法,着力创立文明卫生市场。 四、专项整治要求 (一)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内标牌、指示牌、公示栏、商品区域标志及摊位号牌等统一制作标准,快速更换到位;场内地面硬化平整,无坑洼破损、无积水;添置必需的垃圾集中容器;合理规划摊位,尽量扩大市场容量;市场支配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实行定位、定责、全天候进行保洁,垃圾清运准时,无残留陈积垃圾和杂物;各经营户自备垃圾容器。(牵头单位:工商局,责任单位:农贸市场) (二)市场外滨河路及周边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外划定停车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类停放;撤
4、除占道经营设施、违法违章建筑、催促占道经营者入场经营;去除非法广告张贴涂鸦、清运堆放陈积垃圾;增加垃圾集中容器。(牵头单位:执法局,责任单位:工商局、住建局、交通局、环保局) (三)经营者及周边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加大环境卫生宣扬教育,从严惩罚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张乱贴、乱写乱画行为。(牵头单位:执法局,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局、诺江镇) 五、行动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公安局、工商局、执法局、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财政局、农贸市场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工商局,工商局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农贸市场
5、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协调指导、信息汇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2、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行动职责。工商局是整治行动的牵头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场业主是市场整治行动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成特地的工作班子,负责具体整治工作实施;财政要支配确定的经费,解决整治中实际困难;公安局要搞好保驾护航,维护稳定。各部门和单位要搞好对接支配,深化市场,齐抓共管,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 3、加强督查。工商局、执法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管,要依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农贸市场在具体实施和整治效果方面的督查指导,催促主办单位落实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4、检查验收。5月上旬,由县政府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的验收不合格的,县政府要对相关责任单位严格问责,并责成落实整治任务,直至验收合格。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