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和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和景区形象,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以“三整治一改变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大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一流的空气,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生态,一流的人居环境的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和强化长效管理,促进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不断提升我区“南昌都市花园和“国家重点旅游风景区形象。 二、根本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标准行为、完善设施、强化管理等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促使我区农村环境管理和村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到达杂物堆放整齐,
2、乱堆乱放明显减少;不乱丢乱倒垃圾,无垃圾死角和暴露垃圾,垃圾清扫、清运及时;车辆定点停放,不随意占道停车;集镇文明经商,不出店经营,不占道为市;港道小溪生态良好,无树木吊挂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水质清澈等目标。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包括我区主干公路沿线两旁、集镇、景区景点、河港水系以及历年新农村试点村。考虑到各地根底不同,本着尊重实际、注重实效的原那么,确定如下重点整治范围: 暂定为主要街面环境,包括国道段、镇政府门前街道以及国道至南安公路的连接线路。 重点整治范围为景区通道可视范围、景点大门周边以及景区内部环境。 4.河港水系重点为主干公路、集镇、景点的港道、溪流。 5.历年新农村建设试
3、点村共55个,根据所处位置不同,从实际出发,选择合理的垃圾处理模式,维护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确保整治效果长期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水务局内),办公室主任由罗春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日常工作 五、整治内容 该整治活动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今年9月底结束。各镇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发动、周密部署、明确责任,集中时间、人员、设备,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活动。 1.清垃圾。对整治范围内的村民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沟渠、水塘、村旁路边垃圾进行全面清理,使各类暴露垃圾、历年积存垃圾
4、、水面漂浮和水底沉落垃圾、吊挂垃圾、广告垃圾、建筑垃圾、过时标语根本得到清理。 2.清杂物。重点是村民乱堆乱放的柴草、竹木、砂石、各类生产生活用具、公路边沿的破旧围园篱笆、各类粪肥堆、粪池,以及公路、村庄周边、景区通道及大门范围过度生长的杂草等;对村民确需保存的杂物,要摆放整齐。 3.清路障。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相应划定停车位,标准设置停车场,整治出店经营和马路市场等。 4.清沟渠。对集镇、沿线村庄的排水、排污沟进行疏通整治,彻底去除蚊蝇滋生的重要场所。对公路和景区排水沟进行清理维护,确保雨季排水畅通。 5.拆违章。包括撤除各类违章搭建的旱厕、木棚、猪栏、厨房以及违规设置、陈旧不堪的广告牌等。
5、6.圈牲畜。牛、羊等大牲畜对公路沿线环境尤其是绿化带破坏严重,要教育村民改变牛羊随意放养的习惯,指导沿线村民制定村规民约,有效约束牛羊乱放、践踏庄稼、破坏道路绿化、污染路面和街道的行为。 7.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镇、区林业局、区公路分局和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各自整治范围,划定地段、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报区整治办备案,确保整治效果长期维持。区旅游局要加大对景点的监管力度。区、镇两级财政和区相关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并根据整治任务大小,合理安排整治经费,确保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的根本资金,千方百计推动长效管理机制永续运行。凡有整治任务的单位,都要及时添置垃圾桶、垃圾清扫车辆等保洁设施,聘请保洁人员
6、,培训保洁队伍,不断夯实农村环境管理的根底设施,真正实现人员到岗、设施到位、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六、明确责任 区道路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环境整治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将不定期以调度会或流动现场会的形式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整治办)负责农村环境整治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分别由四个镇和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尚在正常经营的景点,其景区大门周边及景区内环境由景点经营者负责。已纳入公路养护的道路,其公路排水沟的清理及以内的路面保洁,由公路管护部门负责。 集中整治期间的督查工作由区整治办牵头负责,区城建、交通、旅游部门指定专人参与。 集中整治期间的督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后期长效管理工作的督查,原那么上每两月开展一次并予通报。 内容总结(1)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和景区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和景区形象,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以“三整治一改变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大整治活动(2)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包括我区主干公路沿线两旁、集镇、景区景点、河港水系以及历年新农村试点村(3)集中整治期间的督查工作由区整治办牵头负责,区城建、交通、旅游部门指定专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