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委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7日全国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 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安委会“关于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专项行动由区安监局1名副局长负责牵头协调,区交警大队、交警直属二大队、区治安大队、区质监局、区城建局、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分局及洪城工商分局等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及时汇总辖区内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
2、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推进实现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担负综合、宣传、统计、督导四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周例会制度。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例会,汇总信息,分析全区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下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信息报告制度。印发通知,对各相关单位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规定和要求,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标准性和有效性。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三)统计制度。将各相关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调度统计范围,每周调度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四)跟踪督办制
3、度。对辖区内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跟踪督办。 三、抓住关键环节 (一)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平安生产月和“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社区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以及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 (二)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对全区范围内各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要做到一周一分析一统计、一月一小结一通报,把“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到各相关单位。 (三)抓好督查指导。适时以区安委会的名义印发通知,催促各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催促各相关单位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要通过召开区安委会例会
4、等方式,加强催促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所有平安生产事故及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平安生产事故,要依法依规、依照政策严肃查处。 四、突出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共分三个阶段。在各阶段拟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4月底至5月底。一是催促各相关单位制定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开工作方案;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催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平安隐患;三是做好汛期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 (二)6月至8月。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在第一阶段工作根底上,组织相关单位
5、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达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分;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9月份。督查总结、稳固提高阶段。以区安委会的名义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于9月底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内容总结(1)区委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17日全国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 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安委会“关于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2)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