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YY1040.1-2003/1S05356-1:1996前言YY1040的本部分等同采用IS)5356-1:1996麻醉和呼吸设备圆锥接头第1部分:推头与锥套。YY1040总标题为麻醉和呼吸设备圆锥接头,由下列部分组成:一第1部分:锥头与锥套:一第2部分:螺纹承重圆锥接头。YY1040的本部分代皆YY91040一1999、YY91013一1999。本部分是YY91040一1999麻醉呼吸设备圆锥接头锥体和锥套和YY91013一1999气管造口(切开)导管接头的合并。主要区别在于:1)检验量规的极限偏差有所改变:2)增加了22mm锁接接头的性能要求。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D和附录E为规范性
2、附录。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辛仁东、宋金子、张丽青、张晓漫,IYY1040.1-2003/1S05356-1:1996引言临床上,可能需将麻醉与呼吸设备中所用的多个连接接口连接成适当的呼吸系统。其他医疗设备如加湿器或肺活量计等,也经常连接到呼吸系统中来,呼吸系统还可连接到麻醉气体净化系统。这些设备之间经常是用锥头和锥套来实现连接的。如果这些连接缺乏标准化,不同生产厂家的设备互相连接时就会带来互换方面的问题。YY1040的本部分规定了麻碎与呼吸设备中所用圆锥接头的特殊要求和尺寸。圆锥连接应牢固,但又不会妨碍操作者将其断开,考虑到这一点十分重要。使用满足YY1040本部分要求的接头时将无须防止因意外而引起的断接。附录A包括了用于检验非金属圆锥接头的环规与塞规的图示和图表。附录E包括了检验金属圆锥接头的环规与塞规的图示和图表。图1中有关金属圆锥接头的尺寸与公差注法,在GB/T15754中有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