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试行)镇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各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镇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中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镇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每一所中
2、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立足实际,树立本镇内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一盘棋”思想,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
3、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职务晋级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弘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的师德教育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确保教育系统安定稳定、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实施办法 (一)轮岗对象 *镇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现任教学校工作已满5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时间截至到2013年08月31日为准)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科局批假为准)。 3、英语专任教师和“远教”管理员(以各
4、校确定的教师为准。若是教师职务晋级,也必须参加轮岗。) 4、各中小学的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 (二)轮岗措施 1、外单位(中心学校)调入到*学年的教师轮岗(学校在本学年度教师轮岗交流之后未超编的情况下可暂缓执行)。 2、在首次教师岗位设置聘任中,晋级的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5周岁,女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以2013年8月31日为准),均要参加1学年的教师轮岗。 3、在以后每次教师职务晋级中,晋级的教师,只有不是离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教师均要参加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教师轮岗。 4、各校(园)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校轮岗计划。按照中心学校每年公布各校参加轮岗教师人数,妥善安排轮岗人员,
5、于08月20前上报中心学校,便于中心学校对轮岗教师分配工作。 5、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中学、*完小和*儿园的教师自愿到*小学任教,服务期1两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中心学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服务期满后,安排回原学校任教。 四、激励措施: 1、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到*小学*轮岗的教师每学年追加1.6分。 2、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在评优选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说明:因教师职务晋级而被轮岗的教师不享受追加分数。 外单位调入到我中心小学后被轮岗到*小学*任教的教师,每学年也可追加1.6分,计入教师职务晋级量化。
6、3、在教师职务晋级量化中,参加轮岗教师的追加分数不得超过3分。 五、纪律要求: 1、各校(园)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服从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我镇教育均衡发展作出贡献。 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其能够思想稳定、工作安心。 4、轮岗交流教师的年度任职考核和教师工作量评估、教师职务晋级由接收学校负责进行。 5、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6、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科局予以除名。 7、各校(园)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以前所有教师轮岗有关规定一律废止。 本实施方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依据有关教师轮岗文件精神负责解释。*中心学校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