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局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方案 为标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推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适合我区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要求的人事管理体制,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队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队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指导竞聘工作,制定相关文件政策,确定竞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人教科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报名、对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演讲辩论、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工作,解答竞聘工作的有关咨询等。 二、竞聘范围 (一)本次竞聘岗位共有12个: (二)实行内部竞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大队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竞争。 三、资格条件 报名对象应具备
2、下述条件: (一)根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3.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思想作风正。坚持原那么,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 5.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工龄条件:入职满两年以上(2023年1月1日前入职); 2.年龄条件:队员25周岁至3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至1988年1月1日之间出生),现任中队长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中专(高
3、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竞聘副大队长的,必须是现任中队长以上人员。 四、方法程序 (一)公布方案 下发文件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面发动和部署,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竞聘。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请报名者携带学历证明及荣誉证书原件,到人教科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表样附后)。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争,总报名人数与竞聘岗位数不得低于1.51。本次竞聘报名不限定具体岗位,待竞聘后实行双向选择。 (三)资格审核(时间:1月7日) 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报名人员名单。 (四)演讲辩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竞聘人员进行演讲辩论。演
4、讲的主要内容:介绍自己的根本情况、任职优势、任职后的工作设想(时间5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竞聘者应现场答复评委的提问(5分钟左右)。评委由市局、区纪委、区人社局有关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计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即为竞聘者得分。 演讲辩论得分占总成绩的50%。 (五)民主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测评对象。参加竞聘人员。 2.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队员代表(除参加竞聘人员外)。 3.测评方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能否胜任作出评价。按照百分制计分,计算平均分值,根据不同的计分权重汇总。 4.分值权
5、重。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占40%,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测评分占30%,队员代表测评分占30%。 民主测评得分占总成绩的50%。 (六)平时考核 竞聘者系现任中队长,所在中队荣获局年度“先进集体称号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局年度“先进个人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不重复加分。 (七)确定考察对象 竞聘人员总成绩为演讲成绩(50%)和民主测评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竞聘人员名次,取前12名作为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八)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与不同层次的人员谈话,重点分析考察对象的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并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九)讨论
6、决定 局党组根据竞聘者演讲辩论、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采用票决制方式,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十)公示人选 将局党组会议决定拟任人选名单在全局范围内公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十一)办理手续 公示通过,即办理任职手续,并颁发聘书。 五、管理与待遇 (一)新任职人员聘任期为两年。 (二)新任职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三)对德才素质较好,开展潜能较大,但在竞争中未能上岗的人员,列入中队长级后备干部库。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条例,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竞争上岗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察情况和局党组讨论情况; (三)竞职演讲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四)考察应当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竞聘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或搞拉票等不当行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