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护农集中执法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实施步骤;整治重点和措施;具体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工作步骤,宣传发动、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秋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整治措施,深入做好宣传发开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乡村播送、散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有效手段,及时向广阔农民群众宣传农资法律知识、明确重点,加强农资主体资格、农资商品质量及农资经营行为的监管、集中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市场监管预警工作、加快农资经营企业自律机制建设、开展“涉农合同帮
2、扶活动,在扶农上作好文章、充分发挥12315和“一会两站作用,强化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具体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认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加强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密切配合,加大协作力度、加强反响,及时汇报进展情况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根据省、市工商局统一部署,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结合我县实际,20x年继续开展“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按照市工商局XX县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大市场监管和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坑农、损农、害农行为
3、,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树立执法为民观念,把维护好和实现好广阔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红盾护农行动中,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积极受理农民申诉举报,及时解决农资纠纷和投诉,帮助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农资商品质量,引导农民学会识假、防假,提高防范能力,加大市场监管预警工作;完善利用农资协会开展农资经营信用等级评定;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不断扩大监测覆盖面;探索和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发挥工商部门的整体执法优势和市场监管效能,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开展提供放心的市场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
4、奉献。 二、实施步骤 (一)20x年3月1日3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各工商分局、市场科、经济检查大队要按照县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意义、作用和成效,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尤其是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红盾护农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气氛。 (二)3月15日至5月30日为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按照“谁登记、谁标准、谁负责和“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那么,对辖区所有农资经营者逐户进行摸底清查,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县局与工商分局、工商分局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农资经营责任状,公开承诺;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经
5、济户口档案,3月15日前将本辖区的农资企业台帐汇总上报县局市场科备案。3月中下旬县局将根据市局的要求,安排布置全县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4月初县局将组织各工商分局、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人开展一次联合交叉检查,集中查办案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行为。公务员之家 (三)7月20日至2023月20日为秋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阶段。 要加大农药销售环节检查,坚决杜绝高剧毒、高残留类农药,如甲胺磷等农药的流通和使用。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行为,确保蔬菜运销工作平安顺畅,确保我县错季蔬菜平安无污染,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红盾护农行动是一项全年性的工作,集中执法阶段结束后,各工商分局仍要加强农资
6、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三、整治重点和措施 (一)深入做好宣传发开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乡村播送、散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有效手段,及时向广阔农民群众宣传农资法律知识;向农资企业和经营者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向社会宣传工商部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作用和工作成效。让农民群众懂得红盾是他们的保护神,让护农成为农民群众的“护身符。 (二)明确重点,加强农资主体资格、农资商品质量及农资经营行为的监管。一是加大对农资经营主体的清查力度,摸清底数,标准准入行为。各执法办案机构、注册机构和基层工商分局、经济检查大队要密切配合,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
7、格进行全面摸底清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经营实际状况(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注册机构要结合年检和验照工作,按照“谁登记、谁标准、谁负责原那么,按户登记相关事项,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依法取缔。各工商分局负责将摸底表及清查情况汇总上报。确保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保合法经营主体数据真实准确,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二是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和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凡没有产品质检报告的,一律不得销售,对检查中发现或者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质量不合格等假冒伪劣
8、农资商品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集中清缴,严防其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县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三是加大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要从检查农资进货渠道,农资商品的包装、标识是否真实等方面入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仿冒他人商标、企业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侵犯农资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制作发布违法广告或对质量、效劳、成效、适用范围等作虚假误导宣传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农副产品订购合同进行欺诈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走村串户以及所谓“送货上门的非法农资游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二)集中行动,加大案件
9、查处力度。各相关科室及工商分局、经济检查大队要整合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要抓紧查办,尽快结案,并要根据有关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三)加强市场监管预警工作。在“红盾护农行动中,县局将根据掌握的农资市场交易运行情况,农资商品监测、明查暗访、市场巡查等获取的有关信息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完善预警的采集、处理、发布、调度、执行、反响六个环节的功能。拓宽信息采集面,提高预警质量,提升预警效果。指导各工商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快速行动,及时防范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
10、加快农资经营企业自律机制建设。一是加大农资企业的自律建设,促进农资企业合法、标准经营,完善利用农资协会开展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诚信经营,推进企业自律,从根本上杜绝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二是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责任状,县局与工商分局、工商分局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农资经营责任状,公开承诺。三是催促农资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制定有关质量保证责任书,继续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把好商品准入关,要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市场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四是积极推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和种子经营户诚信责任制度,要求种子经营单位将销售的每批种子都留出样品,由辖区工商所予以监
11、封(但样品要留在经营户);鼓励农民将每次购置的种子都留出样品,作为将来如果出现问题的证据。五是大力支持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制度,通过积极鼓励和扶持具备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引进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畅通农资经营绿色通道。同时要加强对连锁经营企业的监管,催促连锁企业总部或配送中心建立农资商品质量检验制度。催促其按照“六统一(统一门店标志、统一货源组织、统一配送效劳、统一质量保证、统一零售价格,统一模式管理)的要求进行经营。六是引入问题农资召回制度。对于发现销售的农资商品属不合格商品的,要求经营者一律下柜,停止销售。同时对于销售出的产品经营者要通过店堂告示或口头通知等方式告知农户,停止使
12、用,退回不合格农资,杜绝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民手中。 (五)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在扶农上作好文章。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调研,不断总结,不断探索,针对具体情况积极推广农业订单合同示范文本,推广订单农业模式,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 (六)充分发挥12315和“一会两站作用,强化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一是要发动“一会两站人员积极发现农资案件线索,向工商部门举报,及时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对农民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反映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案件,各级工商机关要做到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响。逐步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查处案件相结合
13、的行政执法网络。二是通过“一会两站人员开展送法下乡、送农资鉴别知识下乡工作,增强农民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在农村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农家活动,力争做到农民申诉举报不出村。四是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分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认真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各工商所要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今年整顿和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战役,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明确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务求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
14、冀维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庞旺、副局长杨玉亮、纪检书记张宏君为副组长、市场科、注册科、消保科、个私协、为成员的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市场科牵头负责,其它科室全力配合,各工商分局对“红盾护农行动的各项工作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作为、乱作为,疏于监管,放松管理,致使出现农资事故的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红盾护农行动中县局将组织明查暗访和异地互查,交流先进经验和作法。对于工作中消极懈怠、安排不到位、行动缓慢的单位,县局将通报批评,并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到实处。 (三)密
15、切配合,加大协作力度。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这次春季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由县局市场科牵头,注册科、消保科、消协、个私协等科室单位全力配合。为确保集中执法行动落到实处,各级要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协调调度、统一联合行动、统一检查落实“五统一的要求,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位、措施得力。对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要积极会同有关业务机构,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拿不准的要逐级向县局、市局请示。有关配合机构要在工作安排和人员调度上,积极支持牵头机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的局面。同时各级要积极与农业、供销、质监、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尤其要做好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反响工作,实现协同作战,力求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反响,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各工商分局要明确专人做好信息反响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行动期间,各工商分局务必于每周三下午4点时将集中执法行动开展情况通过内网将20x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统计表上报县局市场科。查处的案件凡案值在5000元以上,处分202300元以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处理机关应在处分决定书生效后三日内,将处分决定书及时上报市场科。4月20日前各工分局上报春季“红盾护农行动集中执法总结。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