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XX县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 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监管和劳动劳动用工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按照内人社发2023128号文件精神及呼人社字2023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知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认真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逐步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推动建
2、立标准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自查、齐抓共管,大力推行网格排查,有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努力实现劳动保障监管全覆盖、无盲点、无盲区,提高全社会自觉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意识,保障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健康高效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甄正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副组长:刘玲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成员:丁少军乔利蒙王栋马永刚张格槐 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 察大队。 办公室主任:丁
3、少军(兼)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2023年全年及2023年以来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检查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制造、采矿、餐饮娱乐、酒店、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情况。 2、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 3、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 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5、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4、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 8、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 9、从事涉及公共平安、人身健康、生命财产等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情况。 10、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自查阶段(2023年5月15日5月25日)利用现有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 标准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险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
5、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广阔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注重对不同规模、不同经济性质、不同行业单位的个别化宣传,注重对新生代农民工、城市新成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等不同人群的个性化宣传,力求形式新颖多元,内容丰富易懂,效果直接明显。在此阶段,各用人单位要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对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同时催促用人单位对2023年1月以来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方案报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各用人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内容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复印件;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花名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费征缴变更表,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变化情况花名册; 3、职工花名册; 4、劳动合同文本; 5、财务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记账凭证; 6、自查整改报告, 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印章。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3年5月26日12月10日)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到辖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3年12月11日12月20日) 通过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全面排查、检查,及时归纳专项检
7、查的根本情况,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改进的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及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我局监察大队所有人员全部投入到此项工作,并要求七办一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及劳动关系协调员全部投入到此项专项检查中,通过专项检查摸清辖区内用工情况,同时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内容总结(1)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情况(2)9、从事涉及公共平安、人身健康、生命财产等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