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动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基金平安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平安,根据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八厅(局、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劳社(20x)15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第x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平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x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标准根底管理、健全监
2、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平安,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标准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
3、基数,不及时、足额征缴社会保险费,违规收取实物抵顶社会保险费和收取承兑汇票;收入不按规定入账,延压、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审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条件;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段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在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收入户基金不及时足额转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财政专户基金不及时足额拨付入支出户;不及时传
4、递票据,不按规定定期对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将结余基金储存在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平安缺乏保障的问题。 (五)未按规定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相关信息;接受回扣、好处,失职渎职行为;其他违反社保基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年11月开始,2023年底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年11-12月)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x中心支行、监察局、纠风
5、办、审计局、卫生局等部门参加,组成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和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各单位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年12月2023年4月) 市和各单位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历次检查、审计中发现、至今尚未解决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
6、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归还;同级政府归还确有困难的,报经省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市和各单位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
7、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4-7月) 本阶段市领导小组适时对县(市)、区和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80%。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平安、建立保障基金平安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抽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催促整改。 在市领导小组抽查的根底上,迎接省领导小组本阶段适时进行的抽查。省领导小组将对市领导小组抽查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还要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催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省市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四)总结报
8、告阶段(2023年812月) 各单位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统计表(见附件3、4、5),于2023年9月5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单位名义形成正式文件。主送单位为x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报告要真实、全面地反映基金征缴及收支管理情况,尤其要针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基金面临的风险情况;对表中所填报数字要在报告中用文字逐项说明,对涉及违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事项,要将其发生的时间地点、资金去向、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情况等详细说明,并就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如何防范基金风险提出具体意见。 市领导小
9、组在汇总各单位情况和抽查结果的根底上,全面总结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厅际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提交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已将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列为专项治理的内容,充分说明了社会保险基金平安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因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精干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密切合作,落实责任,有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二
10、)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按照分工,催促指导。协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各单位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分工和措施,精心部署和组织实施,使专项治理真正取得实效。各单位自查和领导小组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找出政策依据、提取(复印)相关票据(如记账凭证、领导批件等),以免发生推诿、扯皮现象。 (三)交流信息,推广经验。各单位领导小组每月23日前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月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并通过编发x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各单位参照)等形式交流信息,推广经验,通报问题,指导和推动各单位开展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1名协调工作联系人,于12月10日前将单位、姓名、职务、 等根本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本单位开展工作联系人。 内容总结(1)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推动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有序地开展,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基金平安长效机制,确保基金平安,根据XX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八厅(局、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劳社(20x)15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