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建立工程保修合同(1994版) 北京市建立工程保修合同(1994版) 编号:工程名称 (以单位工程为准)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施工合同编号交付竣工工程日期年月日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监制北京市城乡建立委员会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发包方(用户)名称:工程名称:本工程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征询题,工程承包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立工程质量治理的有关规定负责保修。一、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并获得建立工程质量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1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3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
2、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5其他特别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另行议定。二、保修工程内容及范围:1屋面漏雨;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不通;3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砂、面砖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脱落,墙面浆活起碱脱皮;5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标准规定;6厕所、厨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积水;7外墙板漏水,阳台积水;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9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区道路沉陷;11钢、钢筋混凝土、砖石砌体构造及其它承重
3、构造变形、裂缝超过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12因施工单位造成的其他质量征询题。三、保修责任:施工单位自接到建立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式样附后)之日起,必须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建立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量返修内容。属施工单位责任的,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到达现场,建立单位应再次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自接到再次通知书起一周内仍不能到达时,建立单位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四、保修抵押金:1保修抵押金计算方法。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甲方供应的设备、成品价后的金额计算,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万元以内的,按20计算;200万元(不含200万元)至
4、500万元的,按15计算;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按10计算。(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按10计算。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为元。金额大写:。五、保修抵押金返还: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以下规定向承包方返还保修抵押金。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的80为元。保修期满三年,返还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全部尾款。2单独承包装饰工程,保修期满一年,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六、争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治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方式处理:第一种争议处理方式
5、: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商定按第种争议处理方式处理。七、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2工程保修期满,发包方按规定向承包方返还全部保修抵押金(含保修抵押金存款利息)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八、合同份数。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2本合同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施工合同治理机构、质量监视机构及有关部门。九、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立工程质量治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十、属于设计缘故造成的质量缺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立工程质量治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保修范围内。十一、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6、承包方(施工保修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络:开户银行:帐号:(公章)保修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发包方(用户):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络:开户银行:帐号:(公章)年月日附件: 建立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工程名称(以单位工程为准):保修合同编号:使用单位(用户)名称:施工单位名称:本工程于年月日发生质量征询题,按照编号: 北京市建立工程保修合同有关内容,请你单位派人检查修理为盼。质量征询题及部位:施工单位名称:使用单位(用户)对修理结果的意见(由使用单位(用户)填写):使用单位(用户)公章年月日使用单位(用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号码:联络人姓名:(公章)通知书发出日期:年月日(邮政投递以邮戳日期为准)填表方法:1本表由发包方(使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送承包方二份;2承包方(施工单位)对保修工程,进展维修后,经双方盖章,退发包方一份,自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