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面设计合同书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 _ 元, (大写: )。 3、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 元整(大写: )。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 期执行,延
2、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 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
3、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着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 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 : : : 开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