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国家)(免费完整版)合同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局部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全程工程地点:详细地点(某市某区某街)工程内容:反映工程状况的一些指标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工程一览表(附件)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单位自筹、赠款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土建、采暖卫生与煤气、
2、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局部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
3、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局部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词语定义以下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
4、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工程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
5、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
6、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23-0201)填写范列(GF202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第一局部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7、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工程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支护、桩基、土建、水电安装、通风 。二、合同工期方案开工日期:2023年3月31日。方案竣工日期:2023年9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方案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
8、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符合国家验收标准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平安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零叁仟叁佰壹拾肆元陆角玖分 (¥ 103314.69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工程经理承包人工程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以下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9、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局部。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工程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平安,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
10、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局部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3 年 3月 5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局部。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1、)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第二局部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参照(CF-2023-0201)第三局部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资料。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建甲级;联系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2、: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系 :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局部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按照设计图纸确定。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合同履行中确定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标准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1.4 标准和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标准包括: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
13、关标准、标准、详细施工图。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标准的名称: 不采用;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标准的份数: 不采用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标准的名称:不采用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篇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本钱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建设工程工程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1、总价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
14、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管其实际本钱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到达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2)可调总价合同。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根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根底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