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租赁合同推荐汽车租赁合同范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 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第一条 车辆状况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车牌号为_,必须使用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_年_月_日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年_月_日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承
2、当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2、不承当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3、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并承当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
3、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4、承当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当。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丧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
4、续。8、必须承当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局部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第七条 租车押金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
5、录即退还。第八条 车辆保险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置其他险种,费用由承当方自理。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当;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当。第九条 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
6、的1、5倍计收。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当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第十条 担保条款担保方: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当连带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
7、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当:(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到达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出租方:三亚道路运输经营管理 承租方: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8、年 月 日汽车租赁合同范本(二)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地址:承租方(乙方):地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牌汽车(牌照号码: )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数额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2、支付租金
9、同时乙方还应支付 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 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当,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当违约责任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局部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4、
10、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局部,由乙方承当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缺乏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当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7、出租
11、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置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置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置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
12、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五、租赁期满: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当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六、协议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到达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在依据本
13、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 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当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当相关费用。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 市城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生效及其他约定: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人:联系 : :乙方
14、():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 : :xx年 月 日汽车租赁合同范本(三)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效劳。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效劳。5、承当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2、有权获知保证平安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
15、性能信息。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效劳。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6、承当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