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请法律参谋合同范本甲方(聘请方):联系人:乙方(受聘方):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鉴于:1、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法律参谋效劳;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双方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一、委托事项和期限:1、甲方委托乙方担任 的法律参谋。2、委托期限:本合同的委托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参谋合同,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二、法律参谋工程的主要事务:1、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包括:A、贵公司有关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B、贵公司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2、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件,包括:A、为贵公司草拟合同、协
2、议等法律文件;B、审查、修改贵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C、草拟、审查、修改贵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3、参与经济工程洽商,包括:A、为贵公司的投资及合作行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见;B、作为贵公司法律参谋参与工程谈判、洽商活动;C、审查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合作资格;D、草拟、审查、修改工程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有关法律文件。4、标准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A、协助贵公司建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B、审查贵公司自行草拟的内部规章制度;C、审查贵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D、对贵公司员工进行法律教育。5、根据甲方提交的主题,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或在必要
3、的情形下,组织进行现场答疑;6、跟进各类合同、协议的履行,包括:A、在相对方可能或已经出现违约情形时,提醒贵公司予以关注并协助采取必要的防范或应对措施;B、处理贵公司工程实施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7、解决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包括:A、作为贵公司法律代表,为贵公司调解经营活动中出现的纠纷;B、作为贵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贵公司涉及案件的诉讼、仲裁(含经济仲裁和劳动仲裁)、复议、听证等活动。8、应公司的要求,就专项事务进行调研,并向公司或相关部门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9、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上市、投融资、招投标等重大工程之专项法律参谋,处理相关法律事务及法律问题;10、提
4、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法律效劳。三、委托事项的事务执行1、乙方指派 律师担任总参谋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参谋效劳,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总参谋律师,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担任总参谋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参谋效劳。2、总参谋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指派本所的其他经办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3、总参谋律师在承办委托事项时,有权根据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选聘其他专家或其他所的专业律师承办具体委托事项。4、总参谋律师在承办涉及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委托事项时,有权选聘香港、澳门、台湾或境外的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完成委托事项。四、费用:1、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收取固定律师效劳
5、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的B类事务时,根据具体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收取单项律师效劳费。其中,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1、2、3、4、5、6项事务 ;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是指: 本合同第二条中的7、8、9、10 项事务 。2、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A类事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师效劳费 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效劳费的 ,即人民币 整,甲方应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余的人民币 元整律师效劳费。乙方承办委托事项中A类事务的第 三(B) 项时,如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超过 ,对于超过 小时的局部,甲方按每小时人民币 的标准增加支付固定律师效劳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付费
6、通知后 日内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师效劳费。3、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时,由乙方根据委托事项的难度和工作量,并根据律师收费标准与甲方协商确定收取单项律师效劳费。如乙方未能就承办B类事务与甲方达成协议,甲方可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相关效劳。乙方承办委托事项的B类事务,由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托书。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经办律师常驻甲方指定地点承办具体事务,甲方需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支付律师效劳费用。5、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律师效劳费和单项律师效劳费仅指律师效劳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承担的以下费用:A、办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
7、中在深圳市区外所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B、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它机构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税、费或其它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五、甲方义务:1、甲方应指定本工程的联系人负责与乙方的经常性联系,甲方所指定联系人的意思表示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2、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之资料和事实及所作之陈述并无虚假,如甲方成心隐瞒事实及捏造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3、甲方应按时支付费用,甲方拖欠费用达 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
8、交办事务所需要的有关资料、文件、情况介绍,需要乙方参加有关会议、研究合同或参加谈判等工作时,甲方应当提早通知,让乙方有充分的时间准备。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高效、谨慎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效劳,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甲方有关人员召开例会或临时会议,检讨工作,为本合同目标工程的管理和甲方的经济活动提供意见和建议。3、对日常合同审核及日常法律咨询工作建立工作跟踪、审核备案制度,并安排相应负责人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4、对于重大及疑难的合同及咨询,均由经办律师提交广和所律师团队集体讨论答复。5、将建立法律效劳工作档案,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效
9、劳的工作过程和具体法律意见。6、保证所指派的经办律师具有良好专业素质与较为丰富实务经验,能够胜任日常工作。七、效劳的响应:1、甲方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应即时回复。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3、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紧急性法律咨询,乙方一般在八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回复。4、合同审查:原那么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审查意见,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5、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一般问题自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起二个工作日内,重大、疑难或疑问较多的问题的响应时限由双方另行协商。6、诉讼、仲裁、行
10、政复议及其它独立的非诉讼工程法律事务:法律及有关部门对办理时限有规定,从其规定办理;如甲方就该项法律事务对乙方有明确要求的,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办理时限。八、保密:1、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并不得自行利用。2、乙方应妥善保管因委托工程而持有的记录秘密的有关协议书、资料、文件、情况说明、会议纪要、会谈备忘录等资料;3、乙方还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托工程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秘密。九、联络和代表:1、甲方指定的联络方式为: : :电子邮箱:地址:代表人:2、乙方联络方式及帐户为: : :电子邮箱:地址:代表人: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3、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履行合同,视为有效履行。4、如未经以书面方式变更,甲、乙双方所指定代表视为具有甲、乙双方合格授权。十、其他:1、本合同的各条款应视作相互独立,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除非该种结果将根本性地破坏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结果。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决。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方执一份,受托方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代表人:乙方: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