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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市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48876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4.8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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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青岛市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码:_房屋编码:_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特别告知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标准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

2、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以下问题予以充分了解: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那么以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

3、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那么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局部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局部的房价款由

4、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_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2.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商品房屋的质量的保修期限为:(一)根底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根底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起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购置的商品房屋得保修

5、责任从房屋交付之日起承担,保修期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按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置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置人有权退房;给购置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处理。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的仲裁委员会全称是青岛仲裁委员会。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签

6、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便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不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当发生重复预售、抵押等事实时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由购房人一方单独办理。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卖方):_住所:_ :_营业执照号码:_资质证书号码:_法定代表人:_联系 :_委托代理人:_联系 :_乙方(买方):_国籍:_居住(注册)所在省市:_个人/公司:_性别:_出生年月日:_住所(址):_ :_证件名称:_号码:_联系 :_委托/法定代理人:_联系 :_住所(址):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乙方购置甲方预售_商品

7、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方式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土地面积为:_,土地用途为:_。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层,地下层数为_层。上述商品房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_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置区/市路号_栋_单元_层_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

8、高为_米。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效劳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第三条乙方购置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_人民币_元。(大写):_。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置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元。(大写):_。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_。第四条乙方购置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

9、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以下约定处理: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包括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局部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 (包括-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那么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

10、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帐户名称、帐号:_)。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第七条乙方假设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缺乏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

11、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二、_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六),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违约金。第十条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以下第种方案所列条件:一、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

12、业维修基金。二、_第十一条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二、_第十三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质量保证书和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四条在甲方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第十五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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