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外包效劳合同范本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餐饮外包效劳的合同范本,欢送大家的阅读。餐饮外包效劳合同范本一合伙人:_姓名_,性别_,年龄_,住址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工程顺序填写)第一条 合伙宗旨第二条 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第三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日止。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当1.盈余分配,以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当: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为据,按比例承当。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成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
3、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那么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_。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
4、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参加其他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那么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管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
5、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当。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开展的原那么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略)。第八条 违约责任: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作为违约金。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本钱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
6、,除应按出资额的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第十一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份送_、_、_各存一份。甲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_银 行 帐 户:_乙方(公章):_
7、法定代表人:_银 行 帐 户:_年_月_日餐饮外包效劳合同范本二甲方: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乙方:_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日期: 日期: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亦成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第一条:组织1、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以下称“总部主导本领业,并所有“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登记商标。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3、总部在没有
8、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局部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第二条:加盟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壹_万元每年,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2、加盟者是位于餐饮店住所的“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经营者,本店作为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老实地从事经营。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方案,保持餐饮店的结构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
9、识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5要认识作为 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 连锁餐饮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效劳。第三条:加盟特权加盟者要具备以下根本的特权:1依靠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知名度和信用2进货“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贵州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同时享受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一级经销商进货价。各产品规格和价格见附表3在餐饮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方案,争取餐饮店的统一化4加盟店的产品种类,价格方案,按
10、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方案,也可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和总部协商完成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筹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8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9可以适时地得到餐饮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10加盟店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当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支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1、总部成认加盟者使用“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徽记和商标,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
11、用“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徽记及商标2、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仅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2带有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从总部进货。3欲做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或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成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第五条:进货商品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方案,确定产品种类和价格。加盟店经营的产品及设计用到的主辅料
12、,原那么上由总部支部进货,但非总部规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采购。2、加盟店在经营第1条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成认。3、总部支部与加盟店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来进行商品结算。第六条:商品运输费用总部支部在原那么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商品的运输费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当。第七条:保密义务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贵州龙里邓氏辣子鸡火锅系列连锁店的方案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假设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2有关加盟
13、店经营的方案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第八条:禁止事项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假设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成认。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参加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第九条:更改劝告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具备加盟条件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第十条:不可抵抗的免责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成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第十一条:加盟者的解除权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第十二条:总部的解除权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