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劳务合同(2)pmh公司(其总部设在,以下称“甲方”)与chc工程公司(其总部设在,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在ems国的zzz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乙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仔细执行合同。(二)人员派遣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详见附表2)。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某年某月某日、工种、护照号码及ems国申请
2、入境所需要的资料。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ems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4.如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三)准备费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银行帐号。(四)工资1.派遣人员原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
3、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stu机场之日起到离开ems国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4.根据ems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五)工作时间及加班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25天,每周6天,每天8小时。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
4、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六)伙食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七)节日和休假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ems国政府的法定节日。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某个月零10天
5、后,应享受20天的回国探亲假,其esm国机场至stu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ems国机场至stu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八)旅费及交通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stu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
6、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ems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九)税金乙方人员应在(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员在ems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十)社会保险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月美元的人身保险费。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
7、恤。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十一)医疗1.乙方所有人员在ems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3.乙方人员在多少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多少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十二)劳保用品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
8、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十三)支付办法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美元与%ems国第纳尔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某日前支付。其中%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银行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的ems国第纳尔在现场支付。4.美元与ems国第纳尔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ems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5.乙方派遣
9、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两人一间;(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多少人。2.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具和卧具等备品。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十五)人员替换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ems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
10、,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ems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stu机场至现场的旅费。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内,其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十六)不可抗拒1.由于天灾、战斗、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
11、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十七)争议及仲裁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乙方是:甲方是: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1.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本合同用文、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二份。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见证人:见证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