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版委托加工合同样本委托加工合同样本承揽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定作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
2、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立马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立马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立马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
3、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
4、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
5、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
6、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或酬金总额的%(%)的违约金。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
7、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
8、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的幅度)违约金。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
9、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0、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作方:代表人:年月日承揽方:代表人:年月日有关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上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
11、议: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
12、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但因战斗、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甲方:乙方:上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代表:代表:签约地: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加工成品名称款号件数颜色码数S M L L总件数单价备注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1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立马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第三条服装质量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立马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14、。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第五条包装方式内用,外用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六条服装交付1、交货地址: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第七条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立马改正。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1、验收时间:。2、仔细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第二条3、验收方式:产品按%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4、验收标
15、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3、验收方式:产品按%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第八条报酬结算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