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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样本.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52628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1.9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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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样本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一甲方:郑州市中森置业有限公乙方:丙方:鉴于甲方以人民币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在(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层号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二、统

2、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共计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三、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四、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

3、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五、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8,即¥元。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2、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3、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4、为

4、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5、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6、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立马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立马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

5、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件。2、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3、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4、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5、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某年某月某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6、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八、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

6、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十一、终止条款: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

7、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常州互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丙方(签章)某年某月某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二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经营管理由甲方开发的酒店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酒店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其商务酒店的经营和管理。商务酒店管理

8、范围:楼以下(含楼)全部建筑,共间客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二、管理期限:自酒店开业后年。三、双方责、权、利1.甲方应确保上述商务酒店间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经营、管理。2.鉴于乙方承担了甲方业主的回报责任,故甲方同意将酒店楼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西餐、咖啡厅及楼全部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用房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转让手续在综合验收结束后天内办理完毕;并不受本条第项的限制。3.为提高酒店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经营期内,由乙方经营管理酒店地下一、二层约平方米配套物业(包括车库、娱乐、健身设施等),收益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因异常情况可能发生的酒店经营亏损。4.乙方应保证在经营期间内向酒店业主支付不低于

9、%的年回报额,并确保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上述回报进行担保,乙方受让的二楼、三楼物业应作为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物。四、酒店经营期满,乙方将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业的经营、收益权。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则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七、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八、本合同项下的面积以房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面积的差异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盖章)乙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三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

10、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预定(或购买)的位于“座号商铺(以下简称托管商铺),预售建筑面积平方米,今后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一、甲方自愿将该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该商铺的经营权限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定价、以乙方名义统一出租、统一管理,形成交易市场。二、委托期限:市场正式开业之日起贰拾周年。乙方承诺于20年元月某日前正式开业,届时若未能正式开业,则委托期从该日期起计。三、收益方式:(一)委托期内第一至第三年,在此期限内市场处于培育期,甲方同意将商铺免费交于乙方管理,商铺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以利于市场招商,促进繁荣。(二

11、)委托期内第四至第十年,双方约定,乙方每年固定投资按元支付租金给甲方。乙方实际出租收入低于以上标准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实际出租收入超过以上标准的,超出部分作为委托佣金归乙方所有。(三)委托期内第十一至二十年,乙方根据实际租赁收入与甲方结算佣金。商铺实际租赁收入的%归甲方所有,其余%则作为委托佣金归乙方所有。(四)本条第(二)所述租金均以预售建筑面积为标准,若竣工实际测量建筑面积与预售建筑面积有差异的,实际支付时以实际测量建筑面积为准,租金按比例进行调整。(五)因租赁而产生的各种税费,乙方有权从甲方收益中代扣代缴。四、委托期限内,物业管理费和广告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直接向使用方收取。五、支付方

12、式:从第四年起,租金半年一付,在每半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凭发票支付。六、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托管商铺拥有同等条件下接受托管经营管理的优先权,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一见的,重新签订委托合同。甲方若自行经营(不得经营与市场区域规划相违背的产品),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订立合同。七、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合同获得收益的权利;2.取得合法所有权的权利;3.对所获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4.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合同期限内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的义务;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委托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6.甲方应立马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委托期内对托

13、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3.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4.根据市场情况,独立决定区域布局产品调整的权利;5.按期足量支付租金的义务;6.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7.保证合同期满时,托管商铺符合政策使用后的状态的义务。八、合同期内,如甲方将托管商铺转让、抵押,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期内将商铺转让、抵押或因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九、合同

14、终止、解除条件:(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三)甲方与托管商铺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委托合同。甲乙双方均无权中途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未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须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的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年租金额乘以根据本合同委托期限之约定未履行的期限,未满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计算。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协商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证件号:乙方(签章):代表人:签订时间:某年某月某日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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