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廉洁合同(一)工程项目名称:甲方(发包单位):乙方(承包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市场,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遵照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精神,根据有关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向乙方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二)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甲方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
2、违反规定的,出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三)甲方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立马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四)甲方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乙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立马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五)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不得向乙方索要(
3、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八)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九)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十)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一)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甲方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二)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
4、甲方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有关会议。(三)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五)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奖惩(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立
5、马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立马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情节严重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三)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
6、承担,并向甲方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五、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协议前后甲乙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均适用本协议。六、声明及保证(一)甲方: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乙方: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
7、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七、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
8、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八、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斗、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九、通知(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9、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十、争议的处理(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十二、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