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合同3篇发包人(发包方):承包人(承包方):为了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事宜,根据市场机制调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鼓励施工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节约费用。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程造价、承包的范围和方式2.1项目工程合同价:合同承包总价为,总建筑面积,合同优惠率为,详见下表:(略)2.2工程承包范围:2.2.1、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水、强电、暖通、消防(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及通风排烟系统)、弱电(只计管、盒预埋)等施工图纸和发包人有关说明(包括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2.2
2、.2、本工程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电梯由招标单位另行组织专业招标,不在此发标范围内。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工程配合费按每平方米伍元整(5元/)计取(配合内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一间现场临时仓库、提供临时水电),电梯配合费(包括井道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设施的使用、不小于6m的三相五线导线、施工电源箱提供到每个电梯机房、预留孔洞的整改、电梯洞口的安全防护等相关工作的费用,并提供一间现场临时仓库)每台陆仟元整(6元),列入税前造价。其他未列工程不在计取配合费,但不排除总承包商的无条件配合义务。2.3承包方式:承包人经过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充分核实,在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采取新技术和科学管
3、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实行工程造价包干,包工包料,合同价一次包死(主体部分钢筋及甲方指定材料除外),工程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中已考虑工程材料、政策性调整、工资调整等风险费用。若有工程变更(包括增加与减少),计算办法见3.1,并执行合同优惠率。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工程总价款包含全部工程量内容,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列入总价款中的工程,发包人都没有增加支付的义务,并认为该项目已包含在总承包价款中,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部分,不再对预算书、标底价及中标价进行重新核对。2.4主体部分钢筋及招标单位指定材料调价差的办法:主体部分钢筋按照郑州市造价办公室公布的各季度材料信息与郑州市建设
4、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年月份)进行差价调整,不执行合同的优惠率。非主体部分钢筋及铁件等不予调整;发生非发包人原因的工期拖延时,如果钢筋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如果价格下降,按下降后的价格执行。钢筋数量以发包人标底数量为准,各季度数量按承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计划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如单层工程量跨季度,则按工程量跨季度的比例进行分摊)。承包人须在主体结顶前一周内与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确认主体工程的形象进度,作为竣工结算时钢筋调差的依据。发包人指定材料表中的材料,实际施工时由发包人重新指定品牌和单价,并根据实际指定价调增调减,数量以发包人标底数量为准,价差不再执行合同优惠率;除主体
5、部分钢筋及发包人项目建设合作合同项目建设合同(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土地问题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占地约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2土地价格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
6、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3付款方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二、工程建设1开工条件(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畅?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
7、设手续。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2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3竣工时间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三、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立马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
8、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四、其他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
9、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章生效。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市签订。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乙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10、: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农业项目建设合同范本项目建设合同(3)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委托单位:(甲方)承担单位:(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订本合同。一、立项背景及理由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三、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四、主要措施五、经费预算及效益在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项目经费万元,乙方配套万元。1.具体经费预算:2.预计效益分析: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七、其他条款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一)项目主管单位:(二)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1.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资金。2.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3.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1.按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仔细执行。2.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4.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四、本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