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59214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3年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2023年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2023年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2023年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2023年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专项治理的目标;专项治理的内容;有关政策规定;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专项治理的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车辆专项治理,使城乡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行为和驾驶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根本消除。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开展创造更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治理的内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挪用、套用其它号牌车辆、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车辆、私自涂改、遮挡号牌车辆、偷税逃税车辆、警用和晋“0号牌车辆违规行为。此次专项治理,由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国税

2、局、市地税局配合开展。专项治理的要求,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要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执法、要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联系,及时反响信息、要加强调研,建立长效机制。具体材料请详见: 针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机动车辆悬挂假号牌、挪用、套用其它车辆号牌、成心遮挡号牌、成心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持假行驶证、假驾驶证,公、检、法、司机关单位警用车辆和晋“0公安专用号段牌照管理使用混乱的问题,经研究决定,从5月1日开始在全市深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治理。现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车辆专项治理,使

3、城乡道路上驾驶无牌无证行为和驾驶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悬挂单面号牌等违法行为根本消除;违规车辆偷逃税费的追缴到位;全市警用车辆和晋“0号牌车辆的管理使用根本标准;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开展创造更加优良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 (二)挪用、套用其它号牌车辆; (三)私自涂改、遮挡号牌车辆; (四)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车辆; (五)偷税逃税车辆; (六)警用和晋“0号牌车辆违规行为。 三、有关政策规定 国税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纳税人购置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

4、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2023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地税部门:根据XX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那么实施方法,微型客车(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

5、每辆180元/年;小型客车(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每辆360元/年;中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每辆420元/年;大型客车(载客人数大于20人)每辆480元/年;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80元/年。此方法从202223年1月1日起执行。补缴方法:需要“交强险的,“交强险时车船税由保险机构按规定代收代缴;不需要“交强险的,到车籍地地税机关补缴税款。 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

6、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成心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分。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由市纪委监察局、市

7、纠风办牵头,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开展。 1、联合行动,严格执法。公安督察、交警查扣违法车辆后,向有关部门互通情况,由公安交警、国税部门、地税部门按政策规定分别对查扣的违法车辆处理处分到位,再行放车。对违规警用车辆严格按警用车辆规定处分。 2、对2023年前查处的违规车辆进行追诉,对公安交警处分后已及时补齐手续的,不再追究;对交警处分后没有补齐手续,现在继续上路被查处的按高限处分。要关注民生,对农村五小车辆的违规行为低限处理;突出重点,这次行动主要针对市镇两级党政机关及民用违规车辆。 3、对城建系统的环卫、洒水、城市监察及大型水泥灌车、各种工程车辆等违法车辆,与其它车

8、辆一样,一视同仁,从严查处。 五、专项治理的要求 1、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调配得力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要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执法。各单位执法人员要按照XX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要求,执证上岗,亮证执法,既要严格执法,也要人性化执法,使此次整治活动既能教育群众,又能到达预期的效果。 3、要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对因工作扯皮,效率不高,不依法处理处分违法车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4、要加强联系,及时反响信息。市专项治理领导组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市专项治理领导组要派出人员,在全市范围进行督查。 5、要加强调研,建立长效机制。这次集中专项治理结束后,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使工作成为制度化,彻底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现象。 内容总结(1)无牌证违法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专项治理的目标(2)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民生 > 工作方案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