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成心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加大对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二、重点工作 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以
2、下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主要是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3.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4.执法、监管、公共效劳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利用
3、办证、建房、入学、医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时机,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1.开展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县纪委XX县区发改、人社、教体、公安、民政、财政、国土、交运、住建、农业、水务、林业、卫生、计生等部门和检察机关,开展线索排查,每月8日前集中排查一次。各乡镇纪委会同本乡镇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排查,每月8日前集中排查一次。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县直相关职能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查纠,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乡镇纪委、县直
4、相关单位纪检组(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再监督职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 2.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迎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县纪委将通过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定期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3.加强催促指导,坚持重心下移。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点在县直单位、乡镇和
5、村(社区)。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县纪委将通过约谈交办、发函督办等方式,推动查处工作。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直接查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届时,县纪委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4.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
6、,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XX县区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工作方案与人员名单请于7月8日前报县纪委。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本次专项行动确定的四项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查纠重点,切实增强查处问题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县纪委将把该项工作纳入乡镇、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 2.注重工作实效,做好工作衔接。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各乡镇XX县区直有关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专项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典型案例。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