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的意见常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经党组同意,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例行谈心谈话制度 1.谈话对象。党组、纪检组领导班子及成员。 2.谈话人。(1)对会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谈心谈话,原那么上由联系或分管的上级党委或政府负责人负责,上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局部单位开展谈心谈话;(2)对会纪检组长的谈心谈话,由上级纪委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进行。 3.谈话内容。
2、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党组、纪检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 4.组织实施。例行谈心谈话原那么上每年不少于一次。谈话人应当对党组、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两个责任履职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并提出具体要求。谈话结束后,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交办,谈话对象应在一个月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谈话对象。提拔重用和平级交流任用的会机关干部。 2.谈话人。提拔重用和平级交流任用的会机关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进行。 3.谈话内容。根据谈话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有针对性地指出其廉政风险点,明确党风
3、廉政建设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和希望。 4.组织实施。任前廉政谈话原那么上与任职谈话一并进行,由组织联络科会同纪检组具体组织开展,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提醒谈话制度 1.谈话对象。下属单位或群众有反映,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2.谈话人。党组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纪检组长。 3.谈话内容。转达群众反映,了解核实情况,提醒注意言行。 4.组织实施。原那么上由纪检组提出建议名单,经党组批准后实施。谈话时,应做好谈话记录,经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后,归入谈话对象廉政档案。谈话对象应在谈话结束后一个月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四、约谈制度 1.谈话对象: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其他机关干
4、部,及时进行约谈:(1)对党组、纪检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及时学习传达、不及时安排部署、不及时催促落实的;(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不敢抓不敢管,导致组织松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3)对党组、纪检组的有关规定置假设罔闻、我行我素,发生迎风违纪问题的;(4)党组成员以及分管范围内机关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5)对发现的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6)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进行约谈的。 2.谈话人。对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的约谈,由党组书记或纪检组长进行;对其他机关干部的约谈,由纪检组长进行。 3.谈话内容。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
5、指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谈话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谈话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谈话对象说明态度。 4.组织实施。由纪检组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安排。约谈时,应做好谈话记录,经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后,归入谈话对象廉政档案。谈话对象应在约谈结束后一个月内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五、“两同时谈话制度 1.谈话对象。向上级汇报或接受工作安排的党员干部。 2.谈话人。全体党组班子成员。 3.谈话内容。在部署有关工作任务、单独交办工作或个别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的同时,党组班子成员同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要求。 4.组织实施。由党组班子成员自觉进行。谈话人与谈话对象均应留下谈话时间、地点与内容方面的记录备查。 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是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全体机关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谈话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组要认真组织、开展、运用好各类谈话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谈话开展情况、报告真实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对谈话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要求开展谈话、不如实说明情况或成心隐瞒事实、无故不按期回复问题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要求,视情节进行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