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202223】27号)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x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盐办【202223】29号),有方案、有步骤地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水利厅XX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省水办【202223】43号),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任务和阶段性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开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
2、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工程为重点,以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为指导,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程平安、资金平安和干部平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我市水利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开展。 (二)主要任务 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2223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我市水利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水利规划和工程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标准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水利工程招标市场健康开展
3、;进一步加强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和发挥投资效益;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标准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责任制,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平安。 (三)阶段性目标 水利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比较完善,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初步建立,投资决策、前期工作更加标准,资金使用管理更加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的长效机制根本形成,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依法透明运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明显减少。 二、职责分工 根据分级管理和业务归口管理的原那
4、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市水利局负责市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县(市、区)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特别是扩大内需工程的主管单位直接负责所管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市水利局有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所管理业务领域建设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催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局基建处牵头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稽察、市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等专项治理工作,并承担各业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水
5、利工程建设工程信息公开等专项治理工作。财审处重点负责工程财务资金管理、审计等专项治理工作。规计处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工程立项审查审批等专项治理工作。工管处重点负责海堤达标等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农水处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平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监察室牵头负责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市质监站重点负责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 三、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30项主要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准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或
6、防止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深度不够、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质量,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工程审批和投资管理的科学、标准、高效。 主要措施: 1、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标准工程决策。 2、严格建设规模和设计变更审批。严格执行有关工程造价和建设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标准设计变更。 3、健全重大工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 4、完善建设工程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建设工程信息,明确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 5、提高工
7、程前期工作质量。加强对工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积极推行设计招标,提高工程前期工作质量。 牵头单位:规计处 配合单位:工管处、财审处、基建处、农水处、监察室 (二)标准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重点解决躲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x水利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开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建设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或实施细那么,制订合理价中
8、标方法和防治围标、串标行为方法等,确保我市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开展。 2、加强对全市各级水利建设人员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即将出台发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市场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抓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和推行工作。 3、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强化招标投标备案管理、招标方案和分标方案审查管理工作;严格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文件出售、开标评标以及中标结果公示等重要环节,重点抓好评标工作的标准性、公平性监管。 4、加强对招标投标从业机构和人员的资信管理。建立健全对工程法人、招标代理以及评标专家的资信考核与评价机制,重点抓好评标专家库动态管理,健全评标专家进出机
9、制。 5、严格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重点抓好水利建设市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加强对参与我市水利建设的投标单位和中标单位以及主要人员的诚信档案建立,进一步强化和细化考核方法,完善市场清出机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相应行政处分并进行公告。 6、健全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建管202338号)等文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和监控体系。按照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方法(国家开展改革委令第11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
10、构;强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7、完善我市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和监管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工程法人、施工、监理、设计以及招标代理等市场主体座谈会,研究解决招投标突出问题的防治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市水利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和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基建处 配合单位:规计处、工管处、财审处、农水处、监察室 (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平安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法人组建不标准、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不到位,质量与平安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平安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加强对工程法人的监督管
11、理。严格工程法人及现场建设单位机构组建报批手续;监督检查工程法人、建设单位及人员的敬业态度、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 2、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工作。对照投标承诺,检查中标人人员、机械、设备及时到位情况;建立市场退出和清退制度,定期公示中标人履约情况,严肃查处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履约情况差的单位。 3、加强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管。积极培育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着力标准监理市场秩序;强化监理行为监管,催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现场监理力量;加强监理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能力。 4、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订立和履行,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行新型劳务管理模式,标准设备租赁、劳务合作
12、的合同标准,明辨租赁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和转包、违法分包合同区别,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逐步建立水利工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积极推行廉政合同、资金平安合同以及平安生产合同。 5、严格财务、资金管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监管,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标准会计核算行为,标准价款结算行为。催促检查地方配套资金,明确地方配套投资责任主体,促使地方配套足额及时到位。 6、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层层落实的质量管理责任制网络。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督查质量管理各方责任落实。严格质量监督制度,加强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实物质量检测,定期发布质量监
13、督管理通报,建立通畅的质量信息报送网络。 7、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网络,开展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研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平安保障措施方案,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工作;增加平安生产投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和考试管理;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平安隐患。 8、严格进度管理。严格开工报告制度;落实进度管理责任,严肃查处因中标价低或配套经费不到位出现的消极怠工现象;严格总体建设工期和节点工期目标,定期检查分析;催促检查资源配置、施工组合,针对水利工程汛前、汛后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施工方案安排。 9、加强文明建设工地创立工作。开展多种
14、形式的创立文明建设工地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商业贿赂治理等工作。 2023、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抓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以及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并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工作;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牵头单位:基建处 配合单位:财审处、农水处、工管处、监察室、质监站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标准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标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主要措施: 1
15、、公开工程建设信息。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及时发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信息,公开工程招标过程、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检查、平安检查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建设信息。 2、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种媒体,完善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工程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水利行业信息共建共享。 3、深入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工管处、基建处、农水处、监察室 4、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我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措施,建立我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研究出台建立我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鼓励制度。 牵头单位:基建处 配合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五)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察、审计、稽察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