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农乱收费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反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委决定从现在开始至九月底,在全市开展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枝群办发20234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经管局结合实际,特制定市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是清理和标准各种涉农乱收费、摊派收费行为;二是纠正挪用、占用惠农资金。 二、专项整治的责任分解 (一)开展惠农资金督查。主要督查惠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问题。市财政局、市综改办、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粮食直接补贴
2、、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的自查工作;市农机办负责牵头组织农机购置补贴的自查工作;人保财险支公司负责牵头组织政策性“三农保险费补贴的自查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畜牧良种补贴的自查工作;市水产局负责牵头组织渔业柴油补贴的自查工作;市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村沼气建设资金补贴的自查工作;各镇街道负责牵头组织对村级组织收费情况的自查工作;市经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强农村根底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效劳、农业社会化效劳等领域农民负担监管,坚决纠正向农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
3、由市经管局负责牵头组织自查工作。 (三)保护农民财产权利。坚决防止和纠正一些地方在土地征占、村庄整治、承包地流转、宅基地使用、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权利。由市经管局、国土局、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自查工作。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整改提高分别实施的方式进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4月25日开始至9月25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5月15日)。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对2023年以来群众反映的问题、明查暗访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
4、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在此根底上,重点检查2023年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到边查边改。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6日-7月15日)。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在认真开展自查的根底上,成立工作专班,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6日-9月25日)。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缺乏,查找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着
5、力构建长效机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农业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组织实施,并及时综合情况。各配合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协作配合。各单位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并明确一名专人为具体联系人的工作机制。4月30日前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农业局办公室备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连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
6、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强督导问责。各地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办检查。对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将催促进行“补课、“返工;对消极应付、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在效能考核中扣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纪律责任。 (四)及时报送情况。从5月份起,每两月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联席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地各单位分别在5月、7月、9月的22日以前向市经管局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和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及典型案例,由市经管局汇总后于5月、7月、9月的24日报市农业局。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