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局民主考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开展环境的意见的要求,在市属和省驻马垂直管理的市级行政部门选择20230个科室,对其负责人的效能工作状况进行专项民主考评。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建设科学化水平、优化开展环境为目标,以直接面对基层、企业、群众,事关我市开展环境和对外形象的市属和省驻马垂直管理的市级行政部门科室负责人为重点考评对象,通过点对点的社会调查和定向测评,着力发现和解决效劳经济社会开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到达评科长、带机关、促效能的目的
2、,为我市坚持科学开展、走在全省前列,把建设成为具有时代特色的现代化大城市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考评原那么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向调查,反映实际;考评结合,评优评差;纠建并举,促进工作。 三、组织领导 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效能办,承担日常工作。 成立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纪委党风党纪监督员、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市政府纠风办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的监督组,对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县区要结合全市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四、考评对象 市政府工
3、作部门、市政府行政机构、市政府直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慈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省驻马垂直管理的市级行政部门中,履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办、局、处、所、队、站、中心和二级机构、三级科级机构)负责人(含按副处级领导职务高配的科室负责人和主持工作的副职)均为考评对象。 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分2023年和2023年两个年度,对所有应考评的科室进行考评。经确定的参评对象,考评期间不得调换和提拔,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取消参评资格。虽未列入当年参评对象,但因工作成为年度热点问题,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的,可以增补为当年的参
4、评对象。 2023年参评对象(见附件)。由市考评办会同市编办,在各单位申报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根底上确定。 2023年的参评对象。未参加2023年考评的应考评科室,在2023年考评中排序后十位的科室,以及按照本方案增补的科室。 五、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考评对象及其所在科室的勤政、廉政、实政和依法行政四个方面。 勤政情况。是否忠于职守、勤奋敬业,谋划运作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协作好配合性工作。 廉政情况。是否为政清廉、严格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实政情况。是否顾全大局、高效务实,工作质量高,群众反映好。 依法行政情况。是否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有效实施管理效劳。
5、六、考评步骤 2023年民主考评百名科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部署,自查自纠(2023年5-6月) 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大会部署民主考评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确保全员认识到,民主考评百名科长实质上是对参评科长所在单位工作作风和效能状况的全面考评;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参评科室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催促整改,积极参加考评活动;参评单位要及时报送参评科长相关信息,并统一放置参评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综合考评,限期整改(2023年7-11月) 市考评办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综合考评,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考评期间,考评办公室将通过有关媒体为参评科长搭建宣传
6、平台,提高各界对参评科长的认知度。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结果运用(2023年12月-2023年2月) 完成考评总结,公开考评结果,送请相关部门运用考评结果。 2023年上半年,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跟踪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期间,各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不成立专门的迎评组织、不编印专门的迎评简报。 七、考评方式 考评采取日常考察与集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考察 以社会调查、网上监测、明查暗访、投诉受理问题督办及个案调查等方式进行。 1、社会调查。考评办公室组织人员直接深入与参评科长发生过业务关系的管理效劳对象,开展点对点的社会调查。 2、网上监测。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民主考评
7、百名科长专栏,公开参评科长的有关信息,同时对参评科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监测。 3、明查暗访。以巡查、暗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管理效劳对象对参评科长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投诉受理问题督办。由相关督查和投诉受理机构根据职责,对参评科室办理群众诉求情况进行督办,督办结果抄送考评办公室备案并使用。 5、个案调查。考评期间,凡发现涉及参评科长工作作风和效能问题的线索,及时调查核实。 参评科长及其所在科室存在以下问题,查证属实的,扣除相应分数。 (1)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的,每起扣1分。科室工作人员发生吃、拿、卡、要的,每起扣1分;参评科长发生吃、拿、卡、要的,每起扣3分。 (2
8、)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未及时明确答复能否办理的,每起扣0.5分;答复不能办理,但未说明理由或未指出其他办理方式的,每起扣0.5分。因业务不熟悉不能当即答复,又不及时请示或汇报,拖延答复或办理的,每起扣0.5分。能够办理的事项未及时办理、或明知申请人的申请要件不完备却不告知的,非参评科长承担主要责任的,每起扣1分;参评科长承担主要责任的,每起扣2分。 (3)对转办或交办的投诉办理件或问题未按规定答复的、对职责范围内受理的群众诉求未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到位的,每起扣0.5分;因办理不认真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3分。 (4)对政风行风热线受理的问题或政风行风之窗采访
9、的问题,未及时办理或处理不到位的,每起扣0.5分;因办理不认真引起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或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未按照要求和期限公开或答复的,每起扣0.5分。 (6)违法实施行政处分或许可(审批)的,每件扣2分。具体行政行为因违法被行政复议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参评科室承担主要责任的,每件扣3分。 (7)本科室工作人员受到与履行职务有关的党纪政纪立案查处的,每件扣2分。本科室副职受到与履行职务有关的党纪政纪立案查处的,每件扣3分。 (8)因工作不力,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通报批评,或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曝光且经调查
10、属实的,每件扣3分。 (9)其他违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相关规定,视情节及产生的后果,酌情扣分。 (二)集中测评 分社会各界测评、定向测评和管理效劳对象测评三种方式进行。 1、社会各界测评。包括县区政府、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直各单位、相关企业、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测评。 2、定向测评。向市四套班子在职领导干部、参评科室上下对口部门发函测评;召开投诉受理机构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当场测评;组织参评科室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测评。 3、管理效劳对象测评。考评办公室采取点对点发函或上门征求意见方式,组织与参评科室发生过业务关系的管理效劳对象测评。 考评结果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社会调查25分,网上监测2
11、023分,社会各界测评15分,管理效劳对象测评25分,定向测评25分(市四套班子在职领导干部测评5分,参评科室上下对口部门测评5分,投诉受理机构测评2023分,参评科室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测评5分)。明查暗访、投诉受理问题督办及个案调查作为扣分工程计入总分。参评科长考评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八、考评结果运用 (一)由考评办对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并征求监督组意见,形成初评结果,报经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再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考评结果排序前十位的科长,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效劳开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市委组织部列入后备干部人选,作为提拔使用重要依据,优
12、先提拔使用。考评结果排序后三位的科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免去现职,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三)有一名科长排序在后三位的,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分管该科室的单位领导效能告诫一次,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批评。同一单位有两名科长排序在后三位的,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一次,两名科长同属于一个分管领导分管的,免去该分管领导现职,调离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岗位。 (四)排序后三位的科长,所在科室及工作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被免职科长的岗位人选不得从本科室产生。 (五)对考评结果排序虽不靠后,但群众反映较大,且问题比较集中的科长,给予效能告诫,视情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六)省驻马垂直管理单位的参评科长考评结果,由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其省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省主管部门参照本实施方案,落实考评结果运用措施。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