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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质监局肉品质量安全专治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64749 上传时间:2023-04-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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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质监局肉品质量平安专治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19号)和市质监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市质监局肉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食16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县肉品质量平安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局决定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开展肉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肉和“两超一非(超范围、超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行为,全面推进肉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确保全县肉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长治久安。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2、整治目标 通过治理,使得全县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把好两头、管好过程质量内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生产加工环境平安卫生状况进一步明显改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肉制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质量平安意识明显提高,企业是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更加明确,“标准生产、诚信守法质量诚信建设机制得到稳固。 二、整治重点 1、加强对猪肉、鸡(鸭)肉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厂监督检查。所有肉制品加工企业的原料畜禽肉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的产品。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决不让疫病死畜禽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2、推进肉制品生产加

3、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各食品监管员应根据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年119号)(下称监督检查规定),结合食品质量平安市场准入审查通那么和肉制品生产许可证细那么的要求,重点检查获证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料到产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条件是否保持良好,原辅材料和成品应分开存放,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对原辅材料进行索证索票,相关采购明细和产品销售明细记录等可溯源原始资料妥善保存。重点检查原料库、成品库的温度是否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防止生产环节的微生物污染。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对委检工程是

4、否开展产品委托检验。重点检查企业履行质量道德承诺情况,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从业人员是否经过良好质量平安培训教育,胜任本职工作。 3、对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样检验 三、时间安排(整治工作自年8月31日起至年12月20日结束) (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各食品监管员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乡镇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重点,落实责任,通过宣传发动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基层组织、食品平安协管员和信息员作用,认真查找肉制品监管工作的遗漏或盲区,进一步摸清区域内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根本情况,

5、完善根本信息录入,建立质量监管台帐。要及时组织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平安教育,明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生产,守法经营,不断强化每一个肉制品生产加企业“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提升每一个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质量平安主体责任的能力。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食品监管员依据监督检查规定,在抓好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教育培训的根底上,向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发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要求企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自我排查、查漏补缺,抓好整改,并在规定时

6、限内如实填报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各监管单位及时掌握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自纠动态情况,积极为企业在开展自查自纠和升级改造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各食品监管员对照食品平安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考核标准等内容,依据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方案性地组织开展现场评审和质量监督抽检,对经现场考核达标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重新签定食品质量平安承诺书。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不能满足必备生产条件,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做好回访。检查中发现有使用疫病死畜禽肉等原料及工业用亚硝酸钠、工业用过氧化氢、工业用淀粉、工业盐等非食用材料

7、生产加工肉制品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3、我局将积极协调与卫生、工商、商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对不具备食品平安生产条件的肉制品生产加工点进行集中整治,从根本上标准本区域内肉制品生产经营行为,大力推进肉制品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积极帮扶肉制品生产加工点升级改造,建立和完善质量平安管理措施。对摸底调查和检查中发现无工商营业执照的肉制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及时抄告工商、商务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同时报告县、乡(镇)人民政府。 (三)总结验收(月1日至12月20日)。稽查分局要及时分析、总结工作,积极探索食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我局将根据确定的专项整治目标和任务,组织人员对各辖区专项整治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迎接

8、市局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放心肉工程事关民生。我局的肉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由稽查分局负责。分局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好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级质量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精心编织质量平安监管网,延伸工作触角。 (二)严格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探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核查评价与证后监管工作新思路,不断改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效监管方法。 (三)稽查分局要严格工作程序,从严检查、考评把关,注重工作实效,切勿搞形式走过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质量平安舆论气氛。各食品监管员要及时掌握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平安状况,对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报县局和市局食品科。 (四)加强信息报送。稽查分局要落实专人负责专项整顿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自9月份开始,每月13日前向县局和市局食品科上报阶段性整治工作情况,年1月1日前,将书面工作总结报县局和市局食品科,有价值信息随时报送。 内容总结(1)二、整治重点 1、加强对猪肉、鸡(鸭)肉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厂监督检查(2)3、对肉制品进行监督抽样检验 三、时间安排(整治工作自年8月31日起至年12月20日结束) (一)发动部署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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