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县电力局内部审计自查报告 县电力局内部审计自查报告 供电公司审计部: 县电力局始建于一九九一年九月,于一九九八年八月被供电公司(原地区电力局)协议代管,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辖11个供电所、3个专业所、3个多经企业,机关本部设有14个职能股室,党政工团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 目前,企业在册职工327名, 现拥有35千伏变电站8座,开关站2座,主变容量18台/3420230kva;有35千伏输电线路11条118.11公里;6-2023千伏配电线路41条1275.48公里;0.4千伏供电线路1383.48公里;配变202338台/46384kva;固定资产累计达3868万元。
2、近年来,局党委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高举改革开展大旗,团结和带着广阔职工充分发扬“立足藏乡、负重奋进、团结拼搏、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用心工作,使全局平安生产和经营管理取得可喜成效。供售电量首次突破1亿千瓦时大关;、供售电量突破2亿千瓦时大关;供售电量又一次刷新了历史最高纪录,分别到达2.38亿千瓦时和2.32亿千瓦时。、连续三年上缴税金突破300多万元,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纳税大户称号;元月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诚信单位荣誉称号;3月平安生产、文明生产达标工作(简称“双达标)通过省电力公司整体验收,同年被国家电网公司授予“户户通电工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
3、来,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在供电公司审计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以加强资产、资金管理为主线,着力抓好常规审计工程,深入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电费管理审计,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审计,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电力营销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等重点经济领域的审计监督。在各受检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完善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改善经营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审计监督作用。现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内部审计管理工作 我局内审股成立于4月,内部审计工作由局长直接管
4、理,纪委书记分管。岗位设置为股长1名,审计专责1名,先后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标准(含2023项审计实施细那么)和内审股工作标准(含内审股股长岗位工作标准,审计员岗位工作标准)。 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在供电公司审计部的帮助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任务。 1、审计部通过抽调审计人员现场审计,现场培训和委派到其他异地培训等方式,使县局审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2、为了标准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审计部时刻把加强队伍建设,标准审计档案管理和审计根底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经常组织县局审计人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最终内部审计工作做到统一模式,统一管理,统一要求。 二、我局审计工作目标
5、及原那么 工作目标。内部审计工作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管理、创新、开展的工作方针。树立“防范重于纠正、制度促进管理、监督寓于效劳的审计理念。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要方式,以揭示损失浪费问题为主要内容,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损失浪费、节省资源为主要目标。 工作原那么。坚持“抓重点、求实效、留余地、上水平的原那么。 1.抓重点,就是要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等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2.求实效,就是内部审计工作方案要注重实效。要通过科学安排审计工程,抓领导关心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或典型性的问题,并注意坚持点面结合,最大限度的发挥审计在维护企业权益、
6、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留余地,就是内部审计方案的安排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留有余地,要与内部审计力量相适应,坚持实事求是原那么。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内部审计数量和质量的关系。 4.上水平,就是内部审计工作要把加强管理、提高水平放在重要位置。一方面审计工作本身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理顺管理关系,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三、我局审计工程的完成情况 -7月审计工作坚持以财务收支审计为根底,以经济责任审计、工程管理审计、营销审计为重点,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加大内部审计力度。三年来共完成的审计工程如下: 1、完成了9名中层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7、对被审计人在任期内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正确的评价,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2、完成了基层供电所的财务收支、经费拨付、各种奖金发放等情况的审计,共计22项。 3、完成营销审计12项,通过审计发现个别供电所存在电费账、表、卡、册不对口 第二篇:县电力局内部审计管理方法讨论稿附一 县电力局内部审计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县电力局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及XX省电力公司内部审计实施细那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 设立审计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假设干专职人员; 单位根据开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
8、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那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分。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县电力局各职能部门、员工; 2.基层各单位; 3.县电力实业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4.局长(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
9、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方案的执行和决算; 3.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部门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省电力公司公司及市供电公司规章制度; 3.县电力局经营方针、方案、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0、。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根底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方式: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方案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
11、、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审签;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工程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有关部门的审计; 2023.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局长(总经理)、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方案、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以下职权: 1.召开本单位、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
12、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方案、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好:)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局行政负责人报告; 2023.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局长(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
13、.制定公司审计方案和工作方案,经局长(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局党委、局行政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局长(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本卷须知: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局长(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局长(总
14、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局党委、局行政备案; 5.审计过程中假设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局党委、局行政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局长(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局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方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分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