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XX县区家电下乡工作自2023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根据赣财建(2023)13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本情况 2023年以来(截止2023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xxxx台、空调xxx、电
2、磁炉xxx、微波炉xxx、 9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防止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现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现销售网点购置农民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但是销售网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主要表现为: 1.家电下乡实施初期,由于补贴申请手续繁杂,补贴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置积极性,
3、补贴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置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方法,极大的提高了补贴进度和补贴效率,补贴率一度到达99%。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4.销售网点对购置人的信息填写不全,局部农户没有留下购置人联系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系 来填写购置家电信息现象。 5.局部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标准。
4、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置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标准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催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
5、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效劳,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特别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网点64家,对网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分共计xx元。 第二篇:“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惠牧,带开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这项工作是从2023年12月1日在山东、河南、四川等地进行试点,2023年12月1日在XX省、辽宁、黑龙江等20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执行,从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 为了保证这项政策落到实
6、处,国家、省、市对生产、销售、补贴资金管理及兑付等各个环节均做了相应规定,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这项工作。 为了掌握该政策在自治区的执行情况,财政厅开展了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调查过程中我们针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人们一些认识误区进行了了解及分析。 商务部设立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家电下乡产品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考虑了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合理税费和利润,也充分考虑农民的诉求,并简化补贴程序,增加了补贴品种。 家电下乡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的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在让农民获得实惠的同时,进一步拉动了内需,扩大了农村消费市场。但同时,实施中也发现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7、。 一、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对政策不了解,存在认识误区。 虽然家电下乡政策利用播送、电视、报纸、传单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局部人对有关政策关注度不够。主要包括局部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伪劣商品,甚至有少局部人误认为是在传销;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不理解,将最高限价说成国家指定价格;还有些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已经抬高了价格,扣除国家给予的13%补贴,所购家电的价格还是高于市场价;不了解家电下乡产品的保修内容及家电下乡产品是免费送货并安装的;不清楚补贴兑付程序等。 从我区家电下乡启动到实施,仅6个月时间,开始时一些工作人员对政策也不十分清楚,如将家电下乡产品的标识卡全部由乡镇收回,未让农民办理
8、结算性账户等。 (二)受补贴程序、办公条件等因素限制,补贴发放进度较慢。 农民领取家电补贴,先要将资料带到乡镇财政所申报,然后由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或信用社打入农民的存折。由于一些乡镇不能上网,农民申报还需到县财政局办理,另外农民对申领补贴所要求准备的资料不了解、一些乡镇每周仅有一天受理申请,农民提供的存折不是结算账户等原因,造成农民很难一次完成申报,还有些地区需要复印两份申报资料,局部农户路费及复印费用去了大局部补贴资金,这些因素都挫伤了农民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还有些基层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发票的领用是受限制的,销售产品后不能及时开出发票,或录入销售信
9、息不及时,影响农民及时领取补贴。 (三)偏远地区农民购置家电下乡产品还需承担运费。 由于家电下乡中标产品都是低价位的微利商品,按要求需免费送货上门、提供安装调试等效劳,效劳本钱比城市居民高。小的销售网点超过定额,还要比以前多承担3%的税负,所以一些基层销售网点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送货都加收了不等的运费。这样做违反了家电下乡政策的规定。 (四)维权意识差,不索要或保存发票及标识卡 偏远地区农民由于距离兑付网点远,不了解兑付程序,担忧兑付手续繁琐,商家给予一定的销售折扣后,就不再索要发票及标识卡,这样不但农民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而且由于偏远销售网点很容易取得农民的户口、身份证,甚至销售人员本
10、身就是农村户口,这样可能产生销售网点骗取补贴的情况。 有些乡镇要求农民申领补贴时,将标识卡全部交回了乡镇,也有局部农民为了节省1元钱的复印费,就把标识卡交给了乡镇。这些都有可能造成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难以享受到应有的售后效劳。 (五)极个别地区出现打着家电下乡旗号向农民行骗的行为。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个别地方有不法分子打着家电下乡的旗号,到农民家中销售伪劣商品,已有农民上当受骗,这一事件该地区的家电下乡工作造成较坏的影响。 二、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电下乡是一项重要惠农政策,由于开展时间短,政府、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都需要一个了解和适应过程,农民对家电下乡政策也需要不断
11、熟悉。因此,应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尤其是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让广阔农民了解家电下乡种类、领取财政补贴程序、地点、受理兑付时间等内容,并对农民容易误解的方面加强宣传。 销售网点是农民了解相关政策的重要渠道。有关部门要多与销售网点进行信息交流,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销售网点,便于销售人员对有关政策进行宣传。 (二)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 当前有关局部人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抬高了售价,农民享受补贴后所购商品还高于市场价。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走访了一些销售网点,实际情况是:电器从厂家到乡镇一级经销商,中间的代理商一般会经过三级,基层经销商还需要缴纳税费、送货上门、承担必要的经营费用,利润
12、已较低,而一些规模较大的销售商,由于规模运输和生产厂方给予的优惠,利润空间要比基层经销商大,售价要比偏远地区廉价,这样就让人感到偏远地区买的家电比网上或市区贵,误认为家电下乡产品是抬高了价格。再加上各品牌商品留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是不同的,有价格差异属于正常情况。农民购置家电下乡产品时,商家当然愿意把最高限价当成销售价格获取更多利润,而不领取补贴的人去买家电下乡产品时,销售商会给予一定的折扣,我们要正确认识这一情况,农民在购置产品时,也要货比三家,明白最高限价不是指定销售价,家电下乡产品是可以讲价的,农民在购置时不要先说明我是来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要以合理的价位购置家电下乡产品后,再去申领补贴。
13、 (三)适当给予基层经销网点政策扶持。 针对大多销售网点都是定税(包税),每月领取发票的数量是受限制的,税务部门要提高发票供应数量,以便于经销网点及时为购置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开具发票,同时国家队偏远基层销售网点给予适当运费补贴,提高其销售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快地方政策的制定。 为了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国家针对近期局部地区出现的补贴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制定了家电下乡操作细那么,进行简化补贴程序试点,由过去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但由于各地方相应实施方法未及时出台,个别地区出现暂停兑付的情况,各地要及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或明确相应措施,确保家电下
14、乡工作顺利进行。 (五)对贫困乡镇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一些贫困乡镇办公条件较差,不能上网。新的补贴兑付程序乡镇财政所的工作必须要在网上完成,一些乡镇目前正在联网,这将增大乡镇财政所的开支,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对贫困乡镇给予局部工作经费补贴,使乡镇有专人负责完成审核兑付工作。 (六)加强检查监督,完善网点设施条件。 要加强对备案网点的监督力度,建议投诉与查处机制,对假借家电下乡旗号误导农民的,快速进行查处。同时,要求基层销售网点配备录入销售商品信息的等相关设备,几时开具发票和录入产品销售及审核信息,方便农民申请补贴。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掌握销售网点的商品进销存、发票的开具和税收缴纳情况,
15、尤其是实行由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的,防止骗补行为的发生。 (七)适时调整家电下乡的最高限价。 为了满足农民市场不同层次需求,针对农民消费需求,国家已先后将彩电的最高限价由最初的1500上调至2500到目前的3500元,保障了农民对局部适销对路产品的需要,扩大家电下乡产品档次范围。 同时还要根据市场供求等多方面情况,对已公布的最高限价商品,及时进行调整,发现家电下乡产品有超出公允的利润的,要及时对最高限价做出调整,确保农民买到质优价廉的家电下乡产品。进一步加快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的实施进度,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对汽车和摩托车下乡非常关注。 家电下乡政策是国家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也受到了广阔农民的欢迎,我们要积极加强宣传与引导,让农民正确认识家电下乡产品,探索适合农民的补贴方式及方法,相信随着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将会更加深入人心,对强农惠农,促进消费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第三篇: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置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