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惠农补贴实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
2、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工程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20
3、23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过失。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开展。 第二篇:惠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为促进农业稳定开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开展
4、,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从xx年起,党中央连续发出6个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有力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农业补贴政策即政府给农民发红包。我县执行的主要支农惠农补贴政策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良种补贴 良种补贴是指对种植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优质粳稻、优质籼稻)和杂交玉米等的农户购置优良良种所给予的补贴。农业要增产,种子是关键。选择优良种子是获得好收成的根底,但是优良种子的价格相对较高,而且使用年头一般较短,出现了农民买不起或不敢买的问题。为了让农民能够买得起种子,买得上好种子,国家设立了良种补贴工程。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目前,补贴品种已扩大到
5、优质水稻、玉米、小麦补贴资金逐年增加,尤其是xx年,惠及农户逐年扩大。良种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良种补贴的范围。从xx年度粮食总产列全省前70位的县中,选择除列入粮食直补试点县以外的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主产县以外的50个县市(我县被列入杂交水稻和常规优质稻补贴县)。 2、良种补贴的依据和标准。按照农户当年实际播种的杂交水稻、常规优质稻和杂交玉米的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农村税费改革确定的计税土地面积。补贴标准为杂交水稻每亩补助15元,常规优质稻每亩补助15元,杂交玉米每亩补助2023元。 3、良种补贴资金的安排与运行。良种补贴资金由省按预算级次下到达县,实行专账管理
6、、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农户实际播种面积和所种粮食品种。采取农户据实申报、村组核查、张榜公示、群众监督的方法进行(村(版权归)民小组组织申报、登记、公示、造册;村委会核实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定、汇总、建立档案(核定注意行政村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在村按户张榜公示,公示时间必须在5天以上)。二是发放补贴资金。xx年以前由乡镇农技推广站核实上报财政所后,由财政所直接将补贴资金以现金方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种植面积、所种粮食品种、补贴标准等情况审核无误后,报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
7、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xx年被列入省级良种补贴县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870.05万元,其中:xx年84万元,xx年万90元,xx年20235万元,xx年90万元。xx年234.55万元(玉米35.8万元)。xx年266.5万元(水稻196.5万元、玉米70万元)。 良种补贴的政策变化。良种补贴补贴范围已扩大到全县12个乡镇,补贴标准杂交玉米每亩补助2023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五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xx、xx、xx八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
8、xx、xx、xx、xx、xx、xx、xx、xx、xx十个乡镇。xx年补贴范围xx(含xx、xx)、xx、xx、xx、xx五个乡镇。xx年xx年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县十二个乡镇。另外,还下达了7万元工作经费。 二、农机具购置补贴 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国家对农户和农机效劳组织购置农机具所给予的补贴。从xx年起,国家出台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农民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要在国家确定的补贴区域内;二是要购置补贴机具目录中推荐的产口品,这些产品质量要过关、使用平安;三是申请登记,并按照种粮大户和农机效劳组织优先和数量有限、补完为止、先来后到的原那么,签订购机合同;四是张榜公
9、示无异议。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为农民购置农机具价格的30%。我县xx年争取列入了中央补贴工程,补贴资金为20万元;xx年30万元,xx年80万元。 三、退耕还林补贴 退耕还林补贴包括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和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两个局部。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是指按照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将应补助退耕农户的粮食折算为现金直接补贴给退耕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是指专项用于退耕农户退耕后维持医疗、教育和日常生活等必要的支出。为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和稳定开展,xx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工程。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 1、补贴的范围和对象。xx年在XX县区搞试点,从xx年
10、开始,我县十二个乡镇列入了退耕还林补贴工程,补贴的对象为具体实施退耕还林的农户。 2、补贴的方式、依据和标准。补贴方式:xx年以前,补贴粮食实物,xx年开始改为补贴现金。补贴依据:以退耕农户在退耕方案内的实际退耕面积为计算补贴的依据。补贴标准:xx年以前,每亩每年供应150公斤粮食,粮食调运费每公斤0.2元补贴给国有粮食企业。xx年开始,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为每亩每年240元(按退耕还林每亩供应粮食150公斤,每公斤中央承担1.4元和省财政负担调运费0.2元计算),全部兑付给农户。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每亩每年20元。 3、补贴年限。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
11、助2年。 4、补贴资金的筹措与运行。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中央财政承担每亩22023元的粮食补助款,省财政承担每亩30元的粮食调运费。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财政承担。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县级财政部门,在县农业开展银行开设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管理退耕还林直补资金。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由省逐级下拨到县;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由中央逐级下达预算到县,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到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资金专户,同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资金一并兑付。 5、补贴资金的兑付。实施退耕还林的第一年,补贴资金可分两次兑现。退耕农户在完成造林整地并已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后确
12、实停耕的,先兑付50%;在退耕还林造林质量验收合格后兑付其余的50%。历年退耕面积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兑现。退耕粮食折现和现金补助的发放,实行按户建卡制(登记卡、检查验收卡),退耕户凭卡和本人身分证领取补助。xx年以前补贴资金以现金形式兑付给农户;xx年开始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户。 我县自xx年实施耕还林工程以来,到xx年底,共兑付直补资金5063.42万元,其中:xx年672万元,xx年768万元,xx年92023万元,xx年92023万元,xx年906.44万元,xx年896.98万元。 退耕还林补贴
13、政策的变化:自xx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到xx年退耕还林补助已经逐步到期,国务院xx年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政策的通知(国发xx25号文),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继续延期,补助的期限不变(即退耕地还生态林的补助8年,退耕地还经济林的补助5年,退耕地还草的补助2年),但直补农户的金额已减少。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23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两项资金称为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补助资金以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直补资金减少局部中央集中建立稳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以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资金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农户的根本口粮田建
14、设、后续产业培植、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补植补造等。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已出台了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稳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管理方法。xx年下达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8.04万元,(其中:xx年1.72万元。xx年6.32万元。) 四、能繁母猪补贴 为保护和提高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调动农户养殖母猪的积极性,促进养猪业持续健康开展,国家从xx年起设立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xx年的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20230元。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1、补贴对象。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者,包括农民、企业和农场职工。 2、补贴标准。xx年的
15、补贴标准为每头50元。xx年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头20230元。 3、补贴方式。采取一折通直接补贴形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 4、补贴发放程序。一是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xx年的核实方法包括能繁母猪存栏截止时间(xx年7月31日前)、能繁母猪界定标准(包括已经配上种的母猪、初产母猪、经产母猪和正在哺乳的母猪)、核实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张榜公示等。二是发放补贴资金。县畜牧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核实能繁母猪饲养数量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养殖者。xx年通过核实,我县共有能繁母猪养殖户12991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17352头。按50元/头补助标准,全县于xx年9月15日共兑付资金86.76万元。xx年按每头20230元补贴标准,能繁母猪养殖户19148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30029头。于xx年12月2023日共兑付资金300.29万元。 五、能繁母猪及能繁母牛保险保费补贴 为增强养猪户抵御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生猪产业健康开展的长效机制,稳定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从xx年开始,国家支持建立能繁母猪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保险制度,保险金额按照能繁母猪生理价值(包括购置价格和饲养本钱)的一定比例确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根底,测算保险费率。 我省xx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按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