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T1444.6-2015前言LY/T1444林区木材生产能耗分为6个部分:一第1部分:综合能耗:一第2部分:油锯燃料消耗量:第3部分:集材机械燃料消耗量:一第4部分.伐区装车机械燃料消耗量:一第5部分: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一第6部分:贮:术场生产能源消耗量。本部分为LY/T1444的第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LY/T1444.6一2005林区木材生产能耗第6部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本部分与LY/T1444.6一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增加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修改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的定义(见3.1,2005年版的2.
2、1):修改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见表1,2005年版的衣1):增加了按照各工序能耗量计算生产能源消耗量纳方法(见5.2):增加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的测试与计量求(见第6章):一增加了附录A(见附录A)。本部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木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SC7)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程与环境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大海林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黑龙江省林业厅湿地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怀字、张兰、卢中波、丛喜东、安睿、栾兆平、米桂云、曹车。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B60001.7-1988、IY/T1450-1999:-LY1001.6-1991;LY/T1444.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