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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技术规范 LYT 1761-2008.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57490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867.5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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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LY/T1761-2008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界定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经济林等术语和定义,给出从造林树种、造林密度、植被配置、经营措施等4个方面认定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儿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5776一2006造林技术规程GB/T18337.3一2001生态公益林建

2、设技术规程LY/T1557一2000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退耕还林conversion of cropland torest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注重实效的原则,将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风沙危害等生态问题的耕地实行退耕,并采取造林种草措施,以形成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从根本上扭转水土流失、风沙危害等生态恶化的趋势。退耕还林的重点是江河源头两侧和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风沙地区的沙化耕地等。3.2生态林ecological forest以减少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等生态效益为主要目

3、的的森林。3.3经济林economic forest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3.4生态林树种ecological tree species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树种。3.5经济林树种economic tree species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的树种。3.6兼用树种compatible tree species in ecological and economical goal既可做生态林,又可做经济林培育的树种。1LY/T1761-20084生态林认定4,1符合4,24.5四项条件的认定为生态林。4.2造林树种。采用附录A乔木树种、附录B灌木树种、附录

4、D兼用树种造林的。4.3造林密度。应符合GB/T15776一2006附录A,或GB/T18337.3一2001附录D,或LY/T1557一2000附录D的规定。4.4植被配置。采用生态林树种营造乔草、灌草、乔灌草时,其造林密度可以下调到规定造林密度的90%。采用兼用树种造林的,兼用树种与灌草混交且当年灌草盖度大于0.2的。4.5经营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力形成和恢复林分植被。禁止采取大面积的垦复、松土、割灌、除草等抚育措施。5经济林认定5.1符合5.25.5四项条件的认定为经济林。5.2造林树种。采用附录C经济林树种、附录D兼用树种造林的。5.3造林密度。经济林树种的造林密度应符合GB/T1577

5、6一2006附录A、LY/T1557一2000附录D的规定。5.4植被配置。经济林树种与生态林树种带状、块状混交时,按混交比例计算经济林面积。采用兼用树种造林的,兼用树种与灌草混交且当年灌草盖度小于0.2的。5.5经营措施。经济林采用嫁接苗、大苗、名特优苗等,泄后:可以进行局部垦复、松土、施肥等抚育措施,同时必须采取一些水土保持措施。6其他情况6.1林种混交。生态林与经济林带状、块状湿时,根据混交比例分别计人生态林和经济林面积。6.2林草混交。林草混交时的林分面和计,按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主要技术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二(一)执行:林草带状混交时,乔木林两条平行林带的带距8m、灌木林两条平行林带的带距4m的,按片林计算;林草块状混交时,林地连续的块状面积大于0.067m的,按片林计算。6.3未列树种。附录A至附录D中未列的造林树种,可按照生物学、生态学特征接近的原则,归人相应的类别,其具体程序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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