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T2353-20145.2.2疫情发生区每公顷宜放置40个50个黄胶板,发生区外围和术发生区每公顷10个15个黄胶板。黄胶板布置间距5m,板悬挂高度1.5m,每3d检查一次,10d更换一次,检查时间宜在检查日的上午12点前进行。5.23初步确认有疫情需进一步掌握危害情况的,应设标准地(或样方)做详细调查。5,3标准地(或样方)调查5.3.1种苗繁育基地,设置样方的累计面积应不少于调查总面积的0.1%5%,每块样方面积为5m2,采取对角线取样法,抽取苗木总量的1/2。5.3.2枣属植物栽植地,按照林分面积大小设置标准地,5hm2以下(含5hm)设置1块,5hm2以上每增加5m2增设1块。每
2、块标准地面积为0.1hm2,采取对角线取样法,抽取样树10株15株;四旁树每隔20m30m,抽取样树1株。5.3.3苗木交易场所,按应检苗木总量的0.5%15%抽样检查,小批量的应全部检在。5.3.4抽取的样株应进行逐株检查,仔细观察枝梢、叶片是否有枣大球蚧虫体,并统计调查总株数、被害株数、虫口密度、有虫株率。6调运检疫6.1抽样方法6.1.1对调运的枣属植物及其产品,首先检查其表层、包设物外部、填充物、堆放场所、运载工具和铺垫材料等,是否带有枣大球蚧虫体或具有危害痕迹,再安黑抽样比例,采取分层抽样法设3一5个样点抽样检查。与枣属植物及其产品同批次调运的其他瓷主植物,采用同样方法一并抽样检疫。
3、6.12活体植株发现可疑症状的应直接抽松在。6.2抽样比例6.2.1苗木按一批货物总件数(株)的5%30%抽取,抽取的样株不少于10株,总样本少于10株的应逐一进行检查。6,22对来白疫情发生区以及可疑的苗木需增大抽样比例,或逐株全部检查。6.3现场检验6.31检查枣属植物的叶片、芽腋及其附近、树皮裂缝、枝干部是否有蚧虫。6,3,2现场不能作出可靠鉴定的,按不同部位各制2份样品,带回室内作进一步检验鉴定。6.4复检对调人的枣属植物的植株、繁殖材料,及其包装物、运载工具、贮:存场所等,可按照6.16.3所述方法进行复检。7检验鉴定对发现的可疑虫体应采集标本,按照GB/T28107一2011的方法,并结合生物学特性,进行虫种鉴定。对不能进行准确鉴定的,应送请上级检疫机构或有关专家鉴定。枣大球蚧主要鉴定特征见附录A,生物学特性及危害状见附录C。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