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Y/T2381-201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构用木材分技术委员会(SAC/TC41/SC4)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T业研究所、苏州菲特威尔木结构房屋有限公司、苏州盛家生态住宅制造有限公司、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新技术研究所、博亿森房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海宾、应向东、沈斌华、祝恩淳、马星霞、陈志林、徐伟涛、钟永、张立峰、王永兵、张斌、王永车、尹敏娟。LY/T
2、2381-2014轻质、均质且具有一定剪切强度的热惰性材料。4分类按组成单元分类,见表1。表1结构材分类类别产品示例实木类原木、锯材、指接材、集成材、改性木、交叉层积材(CT)单板类结构胶合板、单板层积材(1V1)、单板条层积材(PSL)刨花类定向刨花板()SB)、刨花层积材(ISI)、定向刨花层积材()SI)纤维类重组材(SBI),结构用高密度纤维板(HDP)木塑类木塑复合材(WPC)组合类工字梁(-Beam)、结构保温复合板(SIP)5要求5.1命名结构材的名称术语应遵照结构材相关术语标准统一命名。5.2规格尺寸5.21结构材的尺寸可根据用途、制造设箔、白身强度性能等因素综合确定,也可根据使用方要求定制生产。5,2.2结构材的最终使用尺寸应根据相关规范、设计文件或者结构计算结果确定。5.3含水率5.3.1结构材产品的气干含水率,应满足产品使用环境的要求。5.3.2不同组成单元的结构材产品,气千含水率宜采用表2的规定。表2气干含水率类别范围实木类8%一(木材平衡含水率年均值十1%):全国部分地区木材平衡含水率年均值见附录A单板类6%一14%刨花类、纤维类6%一12%木塑类2%5.3.3较大截面尺寸的结构材,应尽量减少其表面和内部之间的含水率梯度,防止在后期使用中出现开裂等缺陷。5.4力学性能5.4.1结构材产品应有其明确的强度等级和力学指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