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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华医院信息报告问责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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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东华医院信息报告问责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院管理相关数据与信息报告工作,强化职责,促使医院各部门统计及相关人员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分管统计领导,统计室统计工作人员以及医院各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的工作人员及部门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实施方法问责。 第三条问责坚持依照岗位负责制的工作原那么,坚持权责统 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二章问责事项 第四条问责对象有以

2、下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一)不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命令和统计法规、统 计制度规定及不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的; (二)对统计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置假设罔闻,不遵守、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甚至参 与的; (三)对应该及时填报的数据信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未能在规定时限内 完成及违反限时办结制的; (四)工作中主动不够,配合不力,致使工作延误的; (五)统计调查或汇总过程中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六)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七)拒绝、阻碍医院相关统计报表统计调查及统计检查的; (八)对统计数据审核不严,造成

3、统计数据失真的; (九)违法公布医院统计数据信息的; (十)违反医院统计资料有关规定,造成医院统计信息毁损、灭失的; (十一)医院认为其他应该追究统计相关责任的情形。 第三章问责方式 第五条问责方式 (一)告诫谈话; (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五)调整工作岗位; (六)建议免职; (七)责令辞职;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六条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问责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二)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行政问

4、责人采用责令公开抱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三)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问责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1年内出现3次以上被问责的; (二)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一)因下级机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 (三)因不可抗

5、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九条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提出申请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条问责处理应同时要求责任人分析事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以确保类此错误不再发生。 第四章附那么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问责管理制度集团问责管理方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那么1第二章问责情形2第三章问责方式与适用3第四章问责权限和程序4第五章罚那么4第六章申诉6第七章附那么6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全面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强化工作责任制,促进中高层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渎职等行为,建立“爱

6、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清楚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那么,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成心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 1 总那么 造成经济合同纠纷、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集团执行总裁为问责工作决定人,根据本制度规定,视具体情形,作出是否问责的决定。审计监察中心为问责工作执行机构(下称“问责执行机构),调查、核实问责事实,提出问责意见并根据问责决定实施问责。 第四条依据本制度进行问责时,应坚持以下原那么: (一)制

7、度面前人人平等原那么;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那么;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 (四)公正原那么;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二章问责范围 第五条问责情形的具体运行 (一)决策严重失误或违反程序和权限规定决策的; (二)为完成经营考核指标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导致当期数据出现重大错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较大的; (四)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力,致使发生重大平安、质量事故,或者 2 连续(3次及以上)发生一般性平安、质量事故的; (五)因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力,致使发生群体性、突发性、重大性事件,造成公司形象受到严重影响

8、的,或对以上事件处理不及时、处臵不当,导致事态恶化的; (六)因工作失职、失误,致使公司受到上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管部门处分或批评的; (七)对特别重大事项或问题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 (八)招投标活动出现内外勾结、串通招投标,被监督部门查处的; (九)出现员工多人罢工、辞职或上访的; (十)招录、任用、选拔人员失察、失误,致使一年内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 (十二)出现被公司辞退、开除等离职人员在集团及其所属公司较长时间内承揽业务未发现或者制止的; (十三)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数额较大的; (十四)本系统或本单位年度内出现

9、3人次以上吃拿卡要违规行为或一人以上被司法机关处理的; (十五)在特定期间内,屡次(3次及以上)出现相同或类似错误,屡教不改,被监督部门查处的; 3 (十六)严重违反有关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违反规定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 (十八)公司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损的; (十九)对资金的使用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二十)挪用公司资金或将资金借贷给他人,或未经批准以公司信用、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十一)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对下属部门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

10、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 (二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第三章问责方式与适用 第六条问责的方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留用观察; (四)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五)罢免、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方式 第七条对被问责人处以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问责形式之外,可同时附 4 带经济处分,处分金额由审计监察中心视情况进行具体确定。第八条因成心造成经济损失的,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第九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一)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二)主动成

11、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三)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四)非主观因素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因素所致的; (二)屡教不改且拒不成认错误的; (三)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四章问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一条问责权限和程序 5 (一)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公司员工应当问责的线索,审计监察中心按照权限和程序进

12、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公司管理权限向公司相关领导提出问责建议; (二)公司相关领导可以根据审计监察中心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三)公司相关领导作出问责决定后,由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审计监察中心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第五章罚那么 第十二条对管理不善、违规违法行为按其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分为轻微、轻度、中度、严重、重大、特别重大五个等级。按经济损失大小划分如下: (一)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以上至5000元以下的,为轻微违规行为; (二)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为轻度违规行为; (三)涉及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至

13、5万元以下的,为中度违规行为; (四)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至2023万元以下的,为严重违规行为; (五)涉及金额在人民币2023万元(含)以上,20万以下的,为重大违规行为; (六)涉及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为特别重大违规行为。 6 第十三条 经济损失处分标准 (一)涉及经济损失的,根据事故大小、情节轻重,除赔偿经济损失之外,按以下标准进行处分: 1、轻微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35%的比例处分; 2、轻度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30%的比例处分; 3、中度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25%的比例处分; 4、严重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20%的比例处分; 5、重大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15%的比例处分; 6、特别重大违规行为,按损失金额2023%的比例处分。属轻度以上违规行为的,实行分段处分。 原那么上罚金由员工自行缴纳到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如果逾期或拒绝缴纳那么由公司组织人事中心负责从员工收入中扣除,对当月不能全部处分的局部,由组织人事中心负责逐月从员工月收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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