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人防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人防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得到加强。但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情况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人防事业的蓬勃开展。为进一步摸清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强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我们对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提出初步对策措施。 一、主要矛盾与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对人防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领导重视的单位,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相比照拟好,干扰相对就少。反之,有个别县区、人防重点镇领导对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意义认识缺乏,重视程度不够,支持往往停留在口头上,实际行动不多,甚至极个别领导要求人防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时给予减免,也有的地方领导把减
2、免人防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严重地违反了人防法律法规,给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难度,影响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人防法律法规义务承担者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不强。大多数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但也有少数部门和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不够,甚者有成心推诿、逃避责任的现象。干扰人防行政执法的因素主要表达在办理人防地下室工程审批和依法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环节上,有的本位主义思想严重,通过各种途径到达免除人防法律义务的目的,或要求少建、不建人防工程,或要求少缴、免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严重干扰了人防部门依法行政,影响了其它部门和单位履行人防法律义务的积极性,不利于人防事
3、业的建设与开展。 三是人防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够大。一方面,虽然人防工程工程审批已按规定进入了行政效劳中心,但监督力度不够。如人防部门在办理工程建设工程审批之后,对变更设计图纸和改变实际使用用途,逃避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情况,无力进行一一审核和查处。工程工程多而执法人员少是一个重要因素。如何加强对各个工程建设工程后期的监管,确保没有减少人防工程面积、逃避人防易地建设费和降低人防工程质量等现象发生,是今后一个时期人防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加以重点研究的课题。另一方面,对已经发生的有逃避人防法律法规义务的行为,人防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力度不够,发通知书代替执法,怕得罪人,不利于营造人防建设与开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4、。 四是人防执法机构和队伍不够健全。一方面,执法队伍人数较少,很难满足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目前,市人防办还没有独立的法制机构,没有设立单独的法规处,更没有专门的人防执法监察大队。县、区人防办本来编制就少,行政执法人员更显缺乏,且往往身兼数职,个别区只有一名执法人员,连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规定都难以得到落实。另一方面,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整体不高,参差不齐,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是人防行政执法的社会气氛不够浓厚。和平时期人们的国防观念和战备意识比较淡薄,在执行人防法律法规时所面临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不强、社会气氛不浓的局面,给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带来
5、了较大的困难。这也说明人防政策法规宣传还不到位,人防提前介入主动效劳不够。如有的工程工程因事先不了解人防“结建政策或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在规划设计时不符合人防要求,在人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时,只能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既造成人力物力的损失,又延误了时间,应引起重视。 二、对策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执法环境。注重手段和方式方法创新,多形式多层次搞好宣传活动,通过进一步加大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人防影响,让广阔市民了解人防,从而关心和支持人防,营造有利于人防行政执法的环境与气氛。主动结合“五五普法,积极推动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向外拓展,通过印发小册子、办宣传橱窗、举办知识竞赛、开通咨询热
6、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普法工作从系统内、本单位向城市居民、向广阔农村延伸,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强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二)完善制度规定,标准执法机制。根据国家人防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在对现行有关人防建设的标准性文件进行梳理的根底上,制定和完善与我市人防建设开展水平相适应的实体性和程序性人防行政执法制度,包括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等,使人防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解决人防行政执法的机制问题。同时,应建立五个方面的制度,进一步标准人防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审批办证制度,包括受理、审核、审批、上报备案等制度;二是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守那么、错案责任追
7、究、保密、证件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三是财物管理制度,包括收支两条线管理、票证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执法设施管理等制度;四是监督与廉政制度,包括层级监督、内部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制度;五是投诉举报受理和举报奖励等制度。切实用制度标准和约束行为。 (三)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执法公正。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领导机制,为行政执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完善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创新执法联动机制,与市行政审批中心、与市方案、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从而扩大人防行政执法影响力与执行力。完善人防行政执法的监管和查处机制,重点是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
8、表彰奖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改正,向社会公布并予重点监控,努力维护人防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形象。 (四)强化机构队伍,夯实执法根底。建立健全人防行政执法机构,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标准、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人防行政执法体制。特别是县一级人防行政执法机构直接面向基层,是人防行政执法的主要执行者,是人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关键。因此,必须加强县级人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树立执法权威,扩大社会影响。充实和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有条件的可增设法规处(科)、成立人防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
9、五)突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在内部监督上,强化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职、责明确的工作责任约束和追究机制,并逐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考评制度。自觉接受上级人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有的放矢。在外部监督上,自觉接受人大法制监督、政府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社会监督,同时要建立以重特大案件报告、案卷抽检等层级监督机制,做到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切实树立人防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同时,完善考核制度,构筑人防行政执法奖罚清楚的考核体系。制订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法,将行政执法责任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