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三公经费自查报告企业三公经费自查报告企业三公经费自查报告1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xx)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一、部门根本情况(一)部门职能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xx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xx)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
2、定的平安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平安生产综合性规章、标准性文件,拟定地区平安生产工作规划和方案;负责地区平安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平安生产形势,发布平安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平安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平安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二)承担地区平安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xx平安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平安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三)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那么,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平安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
3、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平安生产管理工作。(四)承担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平安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平安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平安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