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T1159-2014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录音录像工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在“三台合一”接处警过程中录音录像工作的基本要求、操作要求、数据应用和管理、装备配置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接处警录音录像工作及其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A/T818一2009警用便携式治安管理信息采集终端通用技术要求GA/T947一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三台合-”three s
2、tations integratod ito one公安机关将110报警服务台、119报警台、122报警台合并成一个统一的报警服务台的简称,可对社会公众报警电话实现集中接警、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分类处警和信息共享。3.2接处警alarm receipt and dispatch接警和处警过程的统称。接警指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报警报务台接受公众报警、投诉和紧急求助的警务活动:处警指公安民警接到报警服务台指令后前去现场进行警情处置的警务活动。4基本要求4.1接处警求音求像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客观、全面的原则。4.2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接受电活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全程录音;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全程录像。4,3公安机关民警现场处置警情,应全程录音;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全程录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警情:a)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b)群体性事件:c)纠纷类警情:d)紧急救助事项。4.4接处警录音录像工作应公开进行。发现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可以停止录音录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