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主体工艺流程、辅助设施、配套生产工艺等。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企业能源管控中心节能设计条款,增加企业自发电节能设计条款。2.增加原料场、总图运输、高炉汽动鼓风、RH(电工钢)精炼、CPE顶管机组等工序能耗指标;细化电炉冶炼工序能耗指标、冷轧产品能耗指标。3.补充完善各工序节能降耗工艺、技术、装备措施等内容。进一步核定各工序能耗的计算范围,补充修订各工序能耗计算公式、能耗指标及余热回收数量等内容。4.取消电力等价值折标系数下的各工序能耗指标。适时调整电力当量值折标系数下各能源介质的折算系数。5.取消碳素制品章节。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