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民交叉案件公民财产权保护程序分析 :随着社会形态的演化,刑民交叉案件的关系错综简洁。大局部时候,刑民交叉案件具有综合性、简洁性等特征,很难从单一的责任、行为、标准、体系中的某一方面进行定位和协调,而是需要从简洁多变的社会关系中理清问题的思路,对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进行划分,并具体进行延长,选择合理的诉讼程序行使保障权利,疼惜公民的财产权。本文基于一般和特殊两种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来探讨刑民交叉案件中公民财产疼惜程序的实施。旨在为刑民交叉案件中公民财产疼惜处理方式供给一些参考。 关键词:刑民交叉案件;公民财产权;疼惜程序;财产疼惜 自党的十九大以来,产权疼惜成为维护市场主体的重要政策意见。疼惜市
2、场主体就是疼惜社会生产力,间接地确定了财产疼惜对于维护市场主体的重要性。人们当今所处的社会关系错综简洁,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刑民交叉的案件。这类案件是司法实践长期以来面临的重大难点问题之一。刑民交叉案件无论是在形式法律关系,还是在民事法律关系上,二者之间关联紧密,以至于对诉讼造成了较大影响,也间接影响了公民财产疼惜的公正性。争辩刑民交叉案件中的公民财产疼惜程序,对推动刑民交叉案件中公民财产疼惜权益的公正性、合法性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刑民交叉案件概论 一定义 刑民交叉案件是指,在一些重大的民间借贷等案件中交叉着刑事行为、刑事责任、刑事法律关系等,且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依据一般规定,刑事案与民事
3、案有着独立的法律适用程序,而刑民交叉案件由于涉及的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极为简洁,二者之间交叉、牵连、影响较大,因此需要依据表现形式确定法律适用程序,来解决相关的问题1。 二类型 目前,刑民交叉案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形式:1因不同法律事实分别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但法律事实之间具有确定的牵连关系造成的刑民交叉案件;2因同一法律事实涉及的法律关系,一时难以确定是刑事法律关系还是民事法律关系,而造成的刑民交叉案件;3因同一法律事实同时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从而构成了刑民交叉案件。 三常见的几种模式 1先刑后民先刑后民即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觉察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
4、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局部。这种处理模式在现代社会简洁关系的大背景下,显示出其在财产保障方面具有确定的法律滞后性。我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刑事诉讼法中都提出:“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依据物质损失状况作出推断。以上法律条例虽然指出了依据物质损失就被害人财产损失作出推断,但缺乏具体的处理操作规定。此外,由于刑事侦查和取证需要一段时间来查清事实真相,先处理刑事程序,再处理民事程序,对于被害人而言,获得财产的民事权益相对延
5、后2。2先民后刑先民后刑即指,在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不发生冲突的状况下,民事程序可优先于刑事程序而处理,来解决民事责任问题。这种处理模式从国家公权和人民私权的视角会存在法律越权的行为,只要二者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程序不发生越权行为,反而可以加快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效率,更好地疼惜公民的财产权。从市场经济进展的视角分析,先民后刑的处理模式更有利于维持和促进市场消费和民间融资行为的发生,从而促进市场经济的进展,维护公民财产权保障方面的公正性。2023年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假设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先受理的民事案件审判中,不是基于统一事实的涉嫌经济犯罪的材料应当移送,民事案件的受理不
6、受影响。这实际从侧面指出,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在不影响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前提下,可以优先审理并处理案件所涉及的经济犯罪案件,处理民商事相关的经济纠纷,优先来疼惜公民的财产权。3刑民并行刑民并行是相对于先刑后民、先民后刑两种审理方式而言的审理方式。刑民并行即指,在涉及刑民并行成立的前提下,接受刑民并行的程序手段处理和解决相关案件问题的方式。它的法律来源于以下几点:1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2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3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假设干规定中的相关表述。以上一些规定中明确了刑民交叉处理案件的类型及程序。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7、益而言,刑民并行审理模式扩充了刑民交叉案件处理的途径,并为刑民交叉案件司法实践程序效劳供给了前瞻性的思维3。 二、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形成的缘由 目前,我国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模式存在分状况处理的先刑后民、先民后刑、刑民并行等三种处理模式。这三种处理模式的消逝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新需求。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在不断发生变化,刑事案、民事案的交织关系也更加简洁。先刑后民审理程序是建立在国家公权优先于公民私权的法律根底之上。依据最高法规定,在国家公权和公民私权上,国家公权具有优先权,而刑事侦查的程序符合国家公权优先的原那么。之所以会提出刑民并行和先民后刑的审理模式,是由于在刑事优先原那么
8、下,公民私权处于相对不平衡的地位,会增加公民诉权处理的负担,不利于处理经济纠纷,甚至刑事诉讼权会使之成为干预经济纠纷解决的障碍。在这种背景下,提出适用刑民交叉案件的具体状况,选择处理程序的司法理念,并补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刑事案、民事案处理程序相对独立的状况下,可以以刑民并行或先民后刑的法律适用规定为依据,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从而使得刑民交叉的处理程序得到相对平衡。先民后刑和刑民并行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刑民交叉案处理程序而实施的处理方式4。 三、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及问题分析 现阶段,在我国刑民交叉案件的审理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1民事纠纷刑事化问题;2历史遗漏问题及产权清理问题;3涉案财物
9、处理问题。在大局部民事纠纷中,案件的性质原本相对简洁,属于经济纠纷性质。一旦这类案件接受公权优先程序处理,就会引入更多的处理主体,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从而增加了民事纠纷案件的简洁性,导致民事纠纷刑事化问题的发生。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进程中,国内民营企业的转型期间涉及相关产权问题,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以及产权长期未解决,导致后续流转和交易遇到障碍。为解决这类问题,在2023年我国修订的公司法中,取消了民营企业出资方式及比例限制的规定。然而,司法实践中却照旧存在着很多过去民营企业虚假注资、抽逃出资被定罪,限制了其进入市场主体的活泼性。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一切财物,应当
10、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虽然有违法犯罪财物追缴退回的规定,却无明确的对违法犯罪财物的法律界定和相关解释,增加了司法实践中涉案财物处理的难度,导致相关合法人的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更好的保障。依据我国当前刑民交叉案件审理中的问题,甄别经济纠纷案件及其犯罪嫌疑,是选择刑民交叉处理程序的前提,本文认为刑民并行的程序提出了受害人自主选择权,给了受害人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独立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这种处理程序对于受害人疼惜公民财产的角度而言,更具公正性和公正性5。综上所述,刑民交叉公民财产权的疼惜程序,需要依据刑民交叉案的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具体而定,将二者从独立的法律体系中分解出来,选定处理方式,再确定是先刑后
11、民、先民后刑或者是刑民并行的程序处理。选择处理程序时确定要以司法公正性、公正性原那么为根底,确定一种最正确的程序途径,既要保证公民私权不越界,又要确保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提高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效率,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参考文献 1孙皓保全、没收与支配:针对财产权的刑事程序架构J财经法学,20234:99-114 2徐卉刑民交叉诉讼中产权疼惜的逆境与出路J人民论坛,20232:96-98 3尹晓闻“一物多卖拒不返还财产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J岭南师范学院学报,20231:56-63 4喻军,蔡泽涛法秩序统一视域下刑民交叉案件审理程序构建以民间借贷为例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5:1-6 5许成功刑民交叉案件程序冲突的协调J法制博览,202331:129-130 徐征 单位: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