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分析 。在社会中劳动者是大多数人都会体验的身份,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法对其进行的保护,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其他社会主体也可以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获得生活上的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我们生活中起到着重要影响。对此笔者在本文中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从概念、历史沿革以及作用三方面进行了简单概述,分析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最后总结了两者之间存在的联系以及区别,旨在通过本文研究让人们从法律视角更准确的认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把握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为更准确的在实践中选择适用法律依据提供参考。 关键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内容;联系;区别 一、劳动与社会
2、保障法律制度概述 1.劳动法法律制度概述。 1.1劳动法概念。劳动法在理论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所探讨的劳动法律制度中的劳动法是广义上的劳动法,具体包括狭义上的劳动法,还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2劳动法历史沿革。劳动法是资本主义社会开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劳动关系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下产生,兼具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可以交换就意味着必须对其进行立法标准与调整。我国劳动法受世界无产阶级影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最早可以追溯到1922年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经过不同社会阶段制定了不同的劳动法律标准,我国现行劳动法是199
3、4年制定并与次年开始实施的,202223年进行了修订,还有劳动合同法等其他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都是在劳动法之后制定实施的。 1.3劳动法实施的作用。劳动法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各种根本权利,包括劳动权、劳动报酬请求权、劳动保护权、休息休假的权利、民主管理权利等,劳动法不但规定了对劳动者以上权利的保护,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权利受侵害时的救济。与此同时,劳动法对用人单位也有保护性规定,包括在自主决定录用劳动者权利,包括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等。此外,劳动法实施对劳动力市场的标准调整有着重要意义,对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并促进社会生产具有保
4、障作用。 2.劳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1社会保障法的概念与内涵。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所有法律标准的总称,所谓社会保障关系主要是国家与弱势群体之间建立起的基于对弱势群体保护而实施的一系列帮扶措施而产生的关系。我国当前社会保障法主要包括劳动领域的社会保险制度、防灾防害的社会救助制度,还有社会优抚制度等。 2.2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沿革。社会保障法是近现代市场经济开展的产物,最早形成于16世纪英国,而现代意义上最早的社会保障法那么出现在美国,我国社会保障法起步较晚,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起步、创立、传统社会保障法的调整,之后遭遇了社会保障法制受到破坏和挫折,又经历了恢复才最终获得了稳定
5、大开展,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开展促进下,社会保障法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也逐渐建立并成熟。 2.3社会保障法的作用。社会保障法对国家、社会、个人都有着重要作用。社会保障法是国家的平安网,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社会保障措施可以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社会保障法还是维护社会安定秩序,对因经济政策、行政政策以及企业自身经营问题导致的失业以及其他生活困难者提供帮助是减少社会问题和矛盾冲突的重要措施;社会保障法对劳动者及其他个体具有保障生活的作用,对于劳动者来说社会保障与其工资待遇一样重要,而对于不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体那么可以通过社会保障法获得根本生活保障。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主要
6、内容 1.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劳动法律制度在不同年代和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内容,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在内容上借鉴了兴旺国家成熟的劳动法律制度,同时也结合了我国社会、经济等实际情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劳动法律制度。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包括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者权利保护、集体合同、劳动监察法律制度等多项内容,以下笔者主要对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与劳动监察法律制度进行介绍。 1.1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当前在劳动关系中订立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共识,劳动合同也表达了对劳动者的尊重与保护。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有四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包括合同订立程序、合同订立的内容、具有特殊性的集体合同;二是劳动合
7、同的履行,包括履行的原那么、劳动基准、履行争议解决;三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四是包括无效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竞业禁止等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问题。 1.2劳动监察法律制度。劳动监察法律制度是在有关劳动关系领域发生的违反劳动法律标准,相关主体权益受到损害情况下,国家以管理者身份依法进行标准和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监察法律制度作为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方面,从监察主体、监察内容、监察对象与课题对劳动监察法律关系予以了确认,设置了具体的劳动监察程序,同时还设计了包括劳动监察复议、劳动监察诉讼以及国家赔偿在内的救济方式。当前劳动监察法律制度在实践中作用突出,尤其是在为广阔农民权益维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8、。 2.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围绕的核心任务是对弱势群体进行帮助,而社会上弱势群体的种类和范围都非常大,根据保障对象和保障措施的划分可以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分为以下四大项主要内容: 2.1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提到社会保障,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在工作中的“五险,虽然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并不限于劳动者的“五险,但也是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险针对的对象就是劳动者,为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以及生育状况下能够获得保障而建立其的保险制度。 2.2社会救济法律制度。在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存在贫困人口,同时也都存在着社会救济,现代社会已经将社会救济开展成为
9、了法律制度,主要是国家对生活上存在困难的公民依照救济制度进行救济扶助,帮其度过生活难关。生活上存在困难可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包括自然灾害、包括个人及家庭原因等,生活困难也可能发生在城市或者农村,国家对此都有不同的救济制度。 2.3社会福利法律制度。该制度规定对不同的社会成员在分享社会开展成果方面获得的经济帮助,即建立老年福利、托幼福利、残疾人福利、社区效劳、城镇居民福利津贴等各项制度和设立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等社会公益设施。 2.4社会优抚法律制度。优抚主要是针对军人及其家属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军人在国家平安保卫方面做出了巨大奉献,理应得到社会尊重与国家对他们照顾,对军人及家属生活国家给予
10、保障,对军人退伍、专业也有相关政策照顾,尤其是对伤残军人及其家属、死亡军人家属国家更是制定了抚恤补助制度。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关系与区别 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关系1.1社会保障法以劳动法为根底产生和开展。从社会保障产生的起源也可以看出以劳动法为根底产生,“圈地运动背景下大量人口失去土地而陷于生活困难,这些人为了生存有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破坏国家管理秩序,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向劳动者提供帮扶和救济,这是最初的社会保障,此后才逐步建立了社会保障立法。 1.2调整对象存在交叉。上文在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分析中就已经指出了其各自调整的对象,分别为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两
11、者之间看似不同,但只要将社会保障关系分解来看,从社会保险对应的劳动者中就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交叉点。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劳动保护、劳动监察等进行维护,社会保障法对劳动者的保险待遇进行保障,都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组成局部。 1.3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对劳动法律制度具有功能补充作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本身就是在劳动法律制度根底上产生并开展起来的,从其产生来看就是对劳动法的延伸与补充,其补充作用主要表达在度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具体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中失业保险制度是对劳动者在失业状况下补充的保障功能,虽然有一定的条件和期限,但也能够为劳动者失业期间提供根本生活保障,帮助其渡过难关;二是社会保障
12、中关于社会保险经办主体由社会统一机构办理,使劳动者不必受控于用人单位而可以进行就业岗位流动,为自己不断拓展开展空间,同时又不影响其社会保险连续性;三是度劳动法促进社会生产功能的补充作用,劳动法对社会生产的促进作用主要表达在提供劳动力资源,但社会保障制度不但能够通过社会保险制度协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系,还能够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在促进社会生产方面作用更加明显。 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区别。 2.1调整对象不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调整对象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关于社会保险缴纳而形成的关系,还包括各类弱势群体与国家不
13、同部门之间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调整对象包括了劳动法律制度调整对象,但不限于劳动法律制度调整对象。 2.2法律部门不同。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对应的部门存在的差异主要表达在地方部门,因为在中央统一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进行管理。而在地方,劳动部门主要包括劳动局、劳动鉴定委员会以及具有公益性的工会组织等;社会保障部门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部门等。 2.3关系的主体不同。劳动法律制度调整的是劳动关系,因此其主体主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当然还包括有关劳动保障部门、监察部门等进行劳动关系调整,这些职能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也存在一定关系。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更具有多样性,当然
14、也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内,但还包括广阔群众(依照社会保障内容不同对应人群不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国家。 2.4立法目的不同。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协调各个行业、领域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生产提供稳定的劳动力资源,促进社会生产开展;社会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更加具有社会性,因其覆盖面广,对包括劳动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生活上的保障,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5解决程序不同。关于劳动纠纷的解决,一般来说需要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提起诉讼;关于社会保障纠纷因其内容不同有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对应不同的解决方式,包括行政处理方式或者司法救济方式。 参考文献 1郭月.浅谈农村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问题与措施j.南方农机,2023(1):83+88. 2倪雄飞.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障权研究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3(1):12-19. 3邵思齐,朱元铭.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开展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23(1):69-70. 4严炯.对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理解j.活力,2023(5):35-35. 5崔铭.劳动者社会保险权救济法律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23(11):116-117. 第9页 共9页